[实用新型]竹木复合材无效
申请号: | 89212132.7 | 申请日: | 1989-02-03 |
公开(公告)号: | CN2042784U | 公开(公告)日: | 1989-08-16 |
发明(设计)人: | 吴旦人 | 申请(专利权)人: | 湖南省进出口总公司星竹公司 |
主分类号: | B27D1/04 | 分类号: | B27D1/04 |
代理公司: | 湖南省专利服务中心 | 代理人: | 赵洪 |
地址: | 湖南省*** | 国省代码: | 湖南;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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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复合 | ||
本实用新型属于一种建筑材料及家具材料,特别适合用作装饰材料。
目前,建筑、家具及其装饰材料品种繁多,其复合材料通常以金属、塑料、玻璃与木材制成,成本较高,而且资源紧缺。
本实用新型提出一种以竹材与木材结合的复合材料。既能为建筑、家具生产用材料新增一种花色品种,降低材料成本,又能充分开发利用我国丰富的竹子资源,以竹代木(或部分代木)。
本实用新型的详细说明结合附图叙述如下:
图1为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一的示意图。
图2为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二的示意图。
由图1给出的实施例一中,竹材(1)为竹木复合材的表面材料,而木材(2)则为辅助材,图1中木材(2)为一根圆木,它也可为木板材、木屑以及木质人造板材。竹材(1)为经加工后的竹条,它也可是竹节、竹板,乃至原竹(此时,木材可为木屑将之灌入原竹筒内胶合)。
由图2给出的实施例二中,木材(2)为表面材料,竹材(1)作为辅助材。当木材为表面材料时,木材可以为空心圆木、木板材、木质人造板材均可,而竹材则可为原竹、竹屑、经加工后的竹条、竹板、竹节。图2中也可以是竹材(1)作为表面材料,木材(2)作辅助材。本实用新型当竹材(1)、木材(2)均为板材基体时,可夹层胶帖,即两面为竹材,中间为木材,或两面为木材,中间为竹材。也可多层胶贴,即一层木材胶贴一层竹材交替地胶贴多层。
本实用新型所提供的产品为我国综合开发利用木、竹资源,提供了一条可因地适宜、因时适宜的有效途径,具有实施容易、实施面广、综合经济效益高的优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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