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五味子健身饮料的生产方法无效
申请号: | 90100003.5 | 申请日: | 1990-01-05 |
公开(公告)号: | CN1053001A | 公开(公告)日: | 1991-07-17 |
发明(设计)人: | 杨华明;林凤起;董英山;张明;王世福;王德;董勤;刘惠涛;张冰冰;李军 | 申请(专利权)人: | 吉林省农业科学院果树研究所;松江河林业局集体经济管理处 |
主分类号: | A23L2/38 | 分类号: | A23L2/38 |
代理公司: | 暂无信息 | 代理人: | 暂无信息 |
地址: | 1361*** | 国省代码: | 吉林;22 |
权利要求书: | 查看更多 | 说明书: | 查看更多 |
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五味子 健身 饮料 生产 方法 | ||
1、一种五味子健身饮料的生产方法,其特征在于五味子果实经选果、冲洗、加热浸提、过滤、虹吸得到上清液后加入人参多糖、蔗糖、蜂蜜混合,再用果胶酶进行处理。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生产方法,其特征在于每升浓缩果汁中加入1-3克果胶酶。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生产方法,其特征在于用果胶酶处理的条件为在36°-40℃下保温4-5小时。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生产方法,其特征在于每升五味子健身饮料中含有经10-20克五味子干果实浸提的汁液。
5、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生产方法,其特征在于每升五味子健身饮料中加入0.5-1.5克人参多糖。
6、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生产方法,其特征在于浓缩饮料的组成为:
五味子80-120克 人参多糖7-10克
蜂蜜140-200克 蔗糖500-650克
柠檬酸2.00-3.50克 抗坏血酸2.00-3.00克
甜蜜素2.00-2.50克 矿泉水(或饮用水)1300ml。
7、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生产方法,其特征在于浓缩饮料加入5-7倍矿泉水(或饮用水)。
该专利技术资料仅供研究查看技术是否侵权等信息,商用须获得专利权人授权。该专利全部权利属于吉林省农业科学院果树研究所;松江河林业局集体经济管理处,未经吉林省农业科学院果树研究所;松江河林业局集体经济管理处许可,擅自商用是侵权行为。如果您想购买此专利、获得商业授权和技术合作,请联系【客服】
本文链接:http://www.vipzhuanli.com/pat/books/90100003.5/1.html,转载请声明来源钻瓜专利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