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带有覆层的玻璃制品无效
申请号: | 90101782.5 | 申请日: | 1990-02-21 |
公开(公告)号: | CN1027059C | 公开(公告)日: | 1994-12-21 |
发明(设计)人: | 罗纳德·D·古德曼;彼得·J·陶什 | 申请(专利权)人: | 利比-欧文斯-福特公司 |
主分类号: | C03C17/34 | 分类号: | C03C17/34 |
代理公司: | 中国专利代理(香港)有限公司 | 代理人: | 齐曾度 |
地址: | 美国俄*** | 国省代码: | 暂无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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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带有 覆层 玻璃制品 | ||
1、一种带覆层的玻璃制品,它包括一种玻璃基体,其特征是,在玻璃基体的一个侧面上沉积并附着有一层氮化钛覆层;在该氮化钛覆层上沉积并附着有以通式SiCxOy代表的硅配合物覆层;其中X大于0、小于或等于1,y大于0、小于或等于2;在该硅配合物覆层上任选地沉积并附着有一层金属氧化物或硅氧化物覆层;所述带覆层的玻璃制品的可见光透射率为小于36%,在有覆层侧和无覆层的玻璃侧上所测得的遮光系数均小于0.5,玻璃侧的反射率为小于20%,而有覆层侧的反射率为小于25%。
2、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带覆层的玻璃制品,其特征是,玻璃基体选自由透明玻璃、蓝玻璃、蓝绿色玻璃、绿玻璃、青铜色玻璃及中性灰玻璃所组成的组中。
3、权利要求1至2中任一项所述的一种带覆层的玻璃制品,其特征是,该金属氧化物或硅氧化物层厚为100-500×10-10m。
4、权利要求1至2中任一项所述的一种带覆层的玻璃制品,其特征是,该金属氧化物选自由氧化锡、氧化钛、氧化铝及其混合物所组成的组中。
5、权利要求1至2中任一项所述的一种带覆层的玻璃制品,其特征是,该氮化钛覆层厚为200×10-10m至600×10-10m。
6、权利要求1至2中任一项所述的一种带覆层的玻璃制品,其特征是,该硅配合物覆层厚为75×10-10m至300×10-10m。
7、权利要求1至2中任一项所述的一种带覆层的玻璃制品,其特征是其可见光透射率为15%至30%。
8、权利要求1至2中任一项所述的一种带覆层的玻璃制品,其特征是其带覆层侧的反射率为小于15%。
9、权利要求2中所述的一种带覆层的玻璃制品,其特征是,该玻璃基体是中性灰玻璃,且硅配合物覆层上沉积有一层氧化锡层,其中氮化钛覆层厚为300×10-10m至500×10-10m,硅配合物覆层厚为75×10-10m至150×10-10m,氧化锡覆层厚为150×10-10m至300×10-10m;此外,其中可见光透射率为15%至30%,在有覆层侧或玻璃侧面上测得的遮光系数均为小于0.50,有覆层侧的反射率为小于15%,而玻璃侧的反射率为小于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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