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一种香烟过滤嘴原料无效
申请号: | 90102666.2 | 申请日: | 1990-03-31 |
公开(公告)号: | CN1033138C | 公开(公告)日: | 1996-10-30 |
发明(设计)人: | 杉原泰三;园田弘;椎叶清德 | 申请(专利权)人: | 窒素公司 |
主分类号: | A24D3/08 | 分类号: | A24D3/08;A24D3/02 |
代理公司: | 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专利商标事务所 | 代理人: | 薛明祖 |
地址: | 日本*** | 国省代码: | 暂无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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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香烟 过滤嘴 原料 | ||
1.一种香烟过滤嘴原料,由晶状聚烯烃纤维束组成,其单根长丝数为1至6旦/长丝,对每25毫米有60个卷曲的长丝而言,总数为30,000至60,000,卷曲弹性模量为2.5至5.0长丝间的摩擦系数为0.20至0.37,高度比(高与宽之比)为0.01至0.1。
2.根据权利要求1的香烟过滤嘴原料,其特征在于所说的聚烯烃是聚丙烯。
3.根据权利要求1的香烟过滤嘴原料,其特征在于所说的晶状聚烯烃,是一种密度等于或大于0.905克/厘米3,煮沸的正庚烷不溶解部分的全同立构五价比等于或大于0.950,两种不同构型的五价比等于或小于0.002的晶状聚丙烯。
4.一种生产香烟过滤嘴原料的方法,包括如下步骤:将晶状聚烯烃熔纺成无拉伸长丝,在15℃至40℃的温度下,把它们拉伸至原长的2.0至6.0倍,把得到的拉伸纤维束输入到填充型折皱器中,折皱长纤维,其填充盒的高度比为0.01至0.1,宽度与深度的比为0.1至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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