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易燃蜂窝煤无效
申请号: | 90102724.3 | 申请日: | 1990-05-06 |
公开(公告)号: | CN1049026A | 公开(公告)日: | 1991-02-06 |
发明(设计)人: | 夏自福 | 申请(专利权)人: | 夏自福 |
主分类号: | C10L5/38 | 分类号: | C10L5/38 |
代理公司: | 暂无信息 | 代理人: | 暂无信息 |
地址: | 650000*** | 国省代码: | 云南;5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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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易燃 蜂窝煤 | ||
本发明涉及一种燃料,特别是易燃燃料木炭(树木的根、茎、枝、干、叶、果壳、果核明暗火烧后炭)和部份植物炭(植物的根、茎、杆明暗火烧后炭)以及其它物质物体燃后易燃炭,它们能与现用蜂窝煤煤粉加压结合,构成一种易燃蜂窝煤,且不失和优于传统蜂窝煤的性能。
现有蜂窝煤点燃技术中,一般使用柴、木炭或封启火接燃,费柴炭;封启火耗煤,且麻烦不卫生;昆明日报1990年元月中旬公开了一种电燃蜂窝煤技术,费电、时间较长,且不够安全。
本发明的目的是提供一种克服了现有技术和上述技术方案存在的缺点,取材广泛,制作及使用较为方便,能与现用蜂窝煤煤粉结合的木炭炭粉(加或不加少量植物炭粉,此粉燃点比木炭粉更低,但不很耐烧),构成一种只需现用柴、木炭的一半左右或者部份硬纸、油毛毡等即可点燃的易燃蜂窝煤。按现在蜂窝煤厚度减去1.5厘米左右的易燃层,可节省煤粉20%左右,且上火时间比现用蜂窝煤较快,有烟时间较短。
本发明的原理是:经实验,任何木材(料)明暗火燃后生成的炭都具有易燃性,并根据木材(料)的结构松硬不同,易燃性、耐燃性也有所不同,但燃点都比煤、焦炭低,部份植物明暗火燃后生成的炭更具易燃性,燃点比木炭低,但耐燃性差。以上两类炭的粘性都比煤炭焦炭粉强。把它们制成炭粉,配入适量添加剂与现用煤粉或者焦炭粉加压结合成易燃蜂窝煤(炭),点燃易燃层,易燃层即附燃煤(炭)层。
本发明的具体构成是:
以干重量计:80%左右木炭粉(其中加或不加少量植物炭粉和其它物质物体燃后易燃炭粉),20%左右粘土粉(其中加或不加少量现用煤粉或烟道灰等),把它们加适量水拌匀,在现压制蜂窝煤煤粉(焦炭粉)层的下部或者上部注入2厘米左右高度的上述所配易燃炭粉层,12孔柱压下即成易燃蜂窝煤(炭)。在能保证木炭和植物炭粉等不易脱落的情况下,添加剂比例越小越易燃。
本发明的缺点是:易燃蜂窝煤(炭)必须干透才更显易燃性。
以上方案经本人较长时间人工实施使用,具有以上所述各种优点,是接燃蜂窝煤(炭)的较好技术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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