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剃须器具无效
申请号: | 90103448.7 | 申请日: | 1990-07-04 |
公开(公告)号: | CN1025834C | 公开(公告)日: | 1994-09-07 |
发明(设计)人: | 辛特·巴伦 | 申请(专利权)人: | 菲利浦光灯制造公司 |
主分类号: | B26B19/10 | 分类号: | B26B19/10 |
代理公司: | 中国专利代理(香港)有限公司 | 代理人: | 林道棠 |
地址: | 荷兰艾*** | 国省代码: | 暂无信息 |
权利要求书: | 查看更多 | 说明书: | 查看更多 |
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剃须 器具 | ||
1、一种剃须器具,它包含有一个具有一个短须推剃部(5)和一个长须修整器(3)的壳体(1),长须修整器可以围绕一摆动轴线(22)在相对于该壳体的两个位置之间摆动,该壳体含有一个通过一个连接件(11)连接到修整器上的操作构件(4),连接件的一端枢装在修整器内,其特征在于修整器(3)与连接件(11)的组合包含分别连接到修整器(3)与连接件(11)上的弹性件(21)和凸轮(15);弹性件(21)与凸轮(15)接触,该凸轮(15)具有两个平直壁部分(15a、15b)和一个位于所述两个平直壁部份之间的较小的中间壁部分(15c),这个较小的中间壁部分(15c)距摆动轴线(枢轴22)的距离比所述两个平直壁部分(15a、15b)的大;修整器(3)的非工作位置与工作位置都是稳定的位置,在弹性件(21)与凸轮(15)的两个平直壁部分中的相对在内面的一个(15a)接触时,修整器(3)处于稳定的非工作位置,在弹性件(21)与凸轮(15)的另一个平直壁部分(15b)接触时,修整器(3)即处于稳定的工作位置,在弹性件(21)与凸轮(15)的较小的中间壁部分(15c)接触时,修整器(3)处于不稳定的中间位置。
2、按权利要求1所述的剃须器具,其特征在于,连接件(11)含有两个臂(12),臂的端头具有枢装在修整器(3)内的枢轴(13),每个端头包含有一个凸轮(15),修整器(3)包含有两个为每个凸轮设置的弹性件(21),两个弹性件构成由片状材料制成的弹性构件(16)的组成部分。
3、按权利要求2所述的剃须器具,其特征在于连接件(11)的每个枢轴(13)可枢装地放置在修整器(3)的一个凹穴(14)内,弹性构件(16)连接在修整器上并具有用于将该枢轴锁定在相应凹穴内的部分(20)。
4、按权利要求3所述的剃须器具,其特征在于弹性构件(16)包含有具有钩形部(18)的弯曲连接挂耳(17),所述连接挂耳(17)放置在修整器(3)的相应凹穴(19)内。
该专利技术资料仅供研究查看技术是否侵权等信息,商用须获得专利权人授权。该专利全部权利属于菲利浦光灯制造公司,未经菲利浦光灯制造公司许可,擅自商用是侵权行为。如果您想购买此专利、获得商业授权和技术合作,请联系【客服】
本文链接:http://www.vipzhuanli.com/pat/books/90103448.7/1.html,转载请声明来源钻瓜专利网。
- 上一篇:扎丝钳
- 下一篇:聚缩醛树脂组合物及其应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