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花粉酒生产工艺无效
申请号: | 90103669.2 | 申请日: | 1990-05-18 |
公开(公告)号: | CN1015907B | 公开(公告)日: | 1992-03-18 |
发明(设计)人: | 蒋天华;王忠俊 | 申请(专利权)人: | 贵州省修文县酒厂 |
主分类号: | C12G3/08 | 分类号: | C12G3/08 |
代理公司: | 贵州省专利服务中心 | 代理人: | 周素霞 |
地址: | 55020*** | 国省代码: | 贵州;5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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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花粉 生产工艺 | ||
1、花粉酒生产工艺涉及营养保健型低度饮料酒的酿造技术,本发明的技术特征在于:
a>、以粗糯米或其它谷物为原料,先糖化,后发酵,分两段进行,酒液以碱中和至PH为7左右,澄清后取清液,以白酒和蜂蜜进行一次勾兑,经醇清液离析并澄清后,再取清液以生化法处理的花粉液和刺梨加工物进行第二次勾兑,贮存3~6个月后倾其清液或吸附、过滤即得成品酒;
b>、花粉液的制备是取新鲜蜜源花粉加2~4倍水煮沸后加入总重量10%的蜂蜜,0.3%的根霉和酵母,30~35℃维持48~72小时。
c>、刺梨加工物是将新鲜刺梨洗净破碎后加蔗糖密封发酵而制得。
2、按照权利要求1所述工艺,其特征在于:糖化温度为30~37℃,时间为24~72小时。
3、按照权利要求1所述工艺,其特征在于:发酵于常温进行,时间20~30天。
4、按照权利要求1所述工艺,其特征在于:中和酒液用碱为氢氧化钙。
5、按照权利要求1所述工艺:其特征在于:二次勾兑时加入的花粉液和刺梨加工物的重量为基础酒的5~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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