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化学催化法生产优质活性炭无效
申请号: | 90103828.8 | 申请日: | 1990-05-23 |
公开(公告)号: | CN1056663A | 公开(公告)日: | 1991-12-04 |
发明(设计)人: | 任勇谦 | 申请(专利权)人: | 任勇谦 |
主分类号: | C01B31/08 | 分类号: | C01B31/08 |
代理公司: | 中国科学院山西专利事务所 | 代理人: | 张承华,卫凌秋 |
地址: | 030001*** | 国省代码: | 山西;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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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化学 催化 生产 优质 活性炭 | ||
1、一种生产优质活性碳的化学催化法,它的步骤包括:(1)原料煤粉碎至一定粒度,(2)化学处理,(3)干燥成型,(4)炭化活化,(5)漂洗回收化工原料,(6)酸洗后调PH值,(7)产品干燥、筛分、包装,其特征在于所述的炭化活化是将物料装入非金属罐内,在窑式炉内间接加热,一步完成炭化活化。
2、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化学催化法,其特征在于所述的非金属罐为石墨罐、砂罐或耐火材料罐。
3、如权利要求1和2所述的化学催化法,其特征在于所述的窑式炉为倒烟窑、盘式窑或各种土砖窑。
4、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化学催化法,其特征在于所述的酸洗是采用浓硫酸或浓硝酸在50℃-100℃浸泡1-4小时。
5、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化学催化法,其特征在于所述的原料为含50%以上腐植酸的风化煤或者是风化煤或褐煤抽提出的腐植酸,化工原料KOH为煤重的35-50%。
6、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化学催化法,其特征在于所述的原料纯腐植酸或含腐植酸58%以上的风化煤,化工原料为煤重的35-50%,炭化活化温度为850-1000℃,其后的干馏温度为1000-1250℃。
7、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化学催化法,其特征在于所述的化工原料KOH为煤重的25-45%,炭化活化温度为650-8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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