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防眩光刺目装置无效
申请号: | 90104564.0 | 申请日: | 1990-07-10 |
公开(公告)号: | CN1020571C | 公开(公告)日: | 1993-05-12 |
发明(设计)人: | 杨镇原 | 申请(专利权)人: | 杨镇原 |
主分类号: | B65D77/20 | 分类号: | B65D77/20;B65D51/18;B65D53/00 |
代理公司: | 上海专利事务所 | 代理人: | 张恒康 |
地址: | 美国马*** | 国省代码: | 暂无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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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眩光 刺目 装置 | ||
本发明涉及一种保护眼睛的装置,更为具体地涉及保护在夜间行驶的驾驶员或乘客免受对面开来车辆的眩光刺目的装置。
夜间在路上驾驶,对面来的汽车的车头灯的光线非常眩目,对驾驶员和乘客的眼睛刺激强烈。虽然汽车的大光灯可以转换成低光灯,但是这种光线还是很强烈,特别在夜间交通繁忙时,对面过来的汽车一辆接着一辆,在不断的强光刺激下,驾驶员和乘客的眼睛非常容易疲劳。若驾驶员戴上有色的护目镜来保护眼睛,则因夜间的光线很暗,加之有色护目镜又减弱了光线,而使驾驶员看不清路面情况,非常容易出交通事故。为了解决上述的困难,美国专利4,541,125、3,049,716、3,212,102、3,383,707提出了一些保护眼睛的遮光装置。他们共同的构思是设计一种遮光装置,既能很方便地将遮光板置于眼前,又能很方便地将遮光板移开,当汽车交会时就将遮光板置于眼前,当汽车交会后,立即将遮光板移开。这种方法并不能根本解决问题。当汽车交会时将遮光板置于驾驶员的眼前,虽说防止了对面眩光的刺激,但也减弱了驾驶员的视力而不能看清路面情况,容易出交通事故。再说根据驾驶汽车的法规是夜间在路上驾驶,当对面有汽车驶来时,应立即要把大光灯转换成低光灯,然而这时还要将遮光板置于眼前;而当汽车交会后,立即要把低光灯换做大光灯,然而这时又要将遮光板立即移开。这样驾驶员要频繁地操作,增添了很多麻烦,也分散了驾驶员的注意力,有发生车祸的危险,所以这些装置无法实际应用于夜间驾驶的防眩光问题。
本发明的目的是提出一种防眩光装置,它既能使使用者避免对面来的车辆的眩光刺激,又不影响使用者的视力。
本发明的再一个目的是提出一种防眩光装置,它不但使用方便,而且结构简单,制造成本低廉。
发明者经过长期仔细观察和实验,发现在夜间驾驶,构成对驾驶员或乘客的眩光刺激是在两辆车辆交会时对方的车头灯(前灯)的眩光,而这种眩光是从左前侧,而不是从正面射向驾驶员或乘客(这是对于靠右边行驶的交通规则来说;反之,则为右侧)。所以只要在驾驶员或乘客的眼睛左侧斜放一块遮光板,板的前端偏向中间,就能达到既阻挡前面驶来的车辆的眩光,又不影响驾驶员的视力的目的。因正前面不设置遮光板,所以不需要频繁操作遮光板。
本发明是通过这样的构思来实现的。一种防眩光刺目装置,包括有将所述的防眩光刺目装置固定在使用者头上的固定装置、透明的有色侧遮光板和将透明的有色侧遮光板和所述的固定装置连接在一起并将透明有色侧遮光板置于使用者眼睛一侧的连接装置。作为一种变换形式,所述的防眩光刺目装置还具有一块能置于使用者眼睛前面的透明的有色前遮光板,以及所述的连接装置具有固定前遮光板的结构。
本发明和已有技术相比较,其优点是明显的,它达到了夜间驾车防眩光刺目的目的,又不阻挡使用者的正常视线。前遮光板,在夜间行驶时能防止由后面驶来车辆的强光照射到车内的后视镜而反射到驾驶员的眼中而刺目,又可防止前车的煞车灯光刺目,又白天可代替太阳眼镜使用。本发明的结构简单,造价低,使用方便。
图1是本发明的防眩光刺目装置的透视图。
图2是图1所示防眩光刺目装置的俯视图。
图3是图1所示防眩光刺目装置的左视图。
图4是图1所示防眩光刺目装置的正视图。
图5是图2中的“B-B”向局部剖视图。
图6是图4中“A-A”向局部剖视图,表示侧遮光板与转动板连接的一种形式。
图7是图4中“A-A”向局部剖视图,表示侧遮光板与转动板连接的另一种形式。
图8是本发明的防眩光刺目装置的又一个实施例。
图9是图8所示防眩光刺目装置的侧遮光板与连接杆的又一种连接形式。
图10a和图10b是图9所示连接形式所采用的二种勾结夹子的放大图。
图11是本发明的防眩光刺目装置的再一个实施例。
图12是图11所示实施例的带有夹子的侧遮光板。
现结合附图,对本发明的最佳实施例作详细叙述。
如图1所示,一种防眩光刺目装置,包括将该装置固定在使用者头上的固定装置(1)、遮光装置(3)以及将遮光装置(3)与固定装置(1)连接并置遮光装置(3)于使用者眼睛的左前侧面的连接装置(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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