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一步法聚甲醛熔融后处理工艺无效
申请号: | 90105894.7 | 申请日: | 1990-09-29 |
公开(公告)号: | CN1035510C | 公开(公告)日: | 1997-07-30 |
发明(设计)人: | 蔡盛全;陈德芳 | 申请(专利权)人: | 化学工业部晨光化工研究院一分院 |
主分类号: | C08G2/28 | 分类号: | C08G2/28 |
代理公司: | 中国科学院成都专利事务所 | 代理人: | 李克顺 |
地址: | 610041 四*** | 国省代码: | 四川;5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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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一步法 甲醛 熔融 处理 工艺 | ||
1.甲醛聚合物(POM)熔融后处理工艺,包括:
a.来自聚合工段的POM经过常规的终止反应;
b.然后加入常规量的各种助剂并混匀;
其特征在于:将经a、b处理后的甲醛聚合物通过输送器连续送入一台高效蒸发强制输送多螺杆反应机进行一步法熔融后处理,制得性能优良的POM产品,操作条件为:
①进料段温度180~250℃,常压;
②第一排气段温度180~240℃,压力13.3~665Pa;
③第二排气段温度180~230℃,压力1.33~13.3Pa;
④稳压出料段温度170~220℃,压力0.3~10MPa;
⑤螺杆转速10~150rpm,物料总停留时间20~600S。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后处理工艺,其特征在于螺杆转速为30~100rpm,物料总停留时间为120~180S。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后处理工艺,其特征在于甲醛聚合物的可分解部分含量范围为1%~15%。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后处理工艺,其特征在于甲醛聚合物中加入的水分范围为0.1%~50%。
5.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后处理工艺,其特征在于该工艺也适用于均聚甲醛的熔融后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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