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活力素无效
申请号: | 90106014.3 | 申请日: | 1990-12-22 |
公开(公告)号: | CN1022602C | 公开(公告)日: | 1993-11-03 |
发明(设计)人: | 杨馥成 | 申请(专利权)人: | 张美琳 |
主分类号: | A01N59/06 | 分类号: | A01N59/06;A01N59/26 |
代理公司: | 大兴县专利事务所 | 代理人: | 绳立成,高云瑞 |
地址: | 102600 北京*** | 国省代码: | 北京;11 |
权利要求书: | 查看更多 | 说明书: | 查看更多 |
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活力 | ||
本发明是一种以无机营养素为主体的植物生长调节剂。
我国农业历史悠久,耕地经久使用,未予妥善管理,地力普遍疲惫,加之,近几十年来偏施二要素或三要素化肥,使土质恶化现象加剧,土壤营养失调,导致植物营养失调,造成植物生理病衍生。并且,由于营养失调,致使农作物健康发育受到影响。而植物体衰弱或枝叶徒长而软弱,又成为引发病虫害的诱因。为防治病虫害,多年来投入了大量农药。但是,农药对于植物生理病的防治毫无作用,而对于一般的病虫害,也只能起到治标的作用,而不能解决根本问题。由于有机农药的施用,给予病虫产生抗体,致使农药的施用不断加剧,造成了极其严重的农药公害,使人类赖以生存的生态环境受到污染,人体健康受到危害。鉴于上述问题的存在,相继有多种土壤调理剂和植物生长调节剂问世,诸如,微肥、激素等,虽然都有一定的作用,但是,对于农作物增强抗病、抗灾力,改善农产品的质量,提高其营养价值,仍不见有显著的效果。
所谓微肥是指植物生长不可缺少,但需要量微小的元素所组成的肥料,这些元素包括硼、锰、锌、铁、铜、钼及氯七种,微肥虽然可以补救二要素或三要素化肥的不足,但是如果配比不妥或非活性态者,仍不能充分发挥作用,甚至起反作用。纵令微肥有一定的积极效果,但威力仍嫌不足。
激素类,对于防治生理病害,提高抗病力及改善农产品质量的效果更差,且经常食用施用激素生产的农产品,对人体健康有害。
现有专利技术“抗枯宁及其制备方法”专利号86104883及“含有稀土化合物的植物生长调节剂”专利号86100264均属植物生长调节剂类。
抗枯宁及其制备方法是以硫酸铜和碳酸氢铵为主加微量元素和激素制成。前面已谈到激素的不良效果,除此之外,抗枯宁成份中铜所占比重约40%,然而,作物对铜的需要量是很少的,如稍施过量,在有些土质中或对有些农作物就会有害处。尤其是在有机物含量低的酸性砂质土壤中容易出现过剩现象。再者,抗枯宁成份中含有碘元素,实际上,碘在一般植物上毫无作用。因此,其营养素的配合率是否是作物生理要求的最佳方案,值得探讨。
同样含有稀土化合物的植物生长调节剂专利技术其成份中铝所占比重约22~50%,而作物对铝的需要量也很少,稍施过量对有些植物也是有害的,尤其是在酸性土壤中。
本发明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种活力素,用于补救长年偏施二要素或三要素化肥及乱用杀草剂带来的弊端,改善作物体质,促进其正常、健康发育,增强抗病、抗灾能力,提高产量,生产无农药公害、营养丰富的农产品。
本发明活力素与现有专利技术抗枯宁成份对比如表一。
表一
活力素 硼 锰 镁 锌 钼 磷 钾 铜铁钠 有机酸 蔗糖
抗枯宁 硼 锰 镁 锌 钼 磷 钾 碘 氮 激素 无机酸
本发明与现有专利技术抗枯宁的不同之处在于除不含有碘、氮元素、激素及无机酸外,比抗枯宁还多三种元素铜、铁、钠及有机酸和蔗糖。
本发明之所以不采用氮素,其原因在于,本发明是以叶面喷施为主,而叶面喷施所用氮肥多为尿素,而尿素与其它元素原料混合时,即会引起潮解,而本发明产品为粉末状,不能潮解。此外,对于有些植物,如水稻、豆类、果菜类等,常因吸收氮素过多,尤其是在阳光不足时,往往会发生徒长现象,导致作物易发病害、倒伏,并且使开花、座果受到影响。
为补救二要素或三要素化肥偏施的弊端,采用微量元素有一定的积极效果,但是,要想恢复植物的生理机能,仅仅靠几种微量元素,尤其是微量元素的单元施用是不够的。本发明之所以采用多量元素磷、镁、钾、钠其起因也在于此。多量元素除其自身具有独特的作用外,可以与其他要素相互作用,能够提高、调整其他要素的功能。
植物要吸收利用营养素,尤其是通过叶面吸收,其营养素必须是可溶性的活性态,各种营养素的PH值不宜过高或过低,一般以PH6~6.5为宜。有机酸作为一种活性剂,可以调整活力素整体PH值,有利于营养素呈活性态。
本发明活力素微量元素硼、锰、铜、锌、铁、钼和多量元素磷、钾、镁、钠可以由氧化硼B2O3、氧化锰MnO、氧化铜CuO、氧化锌ZnO、氧化铁Fe2O3、氧化钼MoO、五氧化二磷P2O5、氧化钾K2O、氧化镁MgO、氧化钠Na2O成份构成。活力素各有效成份配比见表二。
表二:
该专利技术资料仅供研究查看技术是否侵权等信息,商用须获得专利权人授权。该专利全部权利属于张美琳,未经张美琳许可,擅自商用是侵权行为。如果您想购买此专利、获得商业授权和技术合作,请联系【客服】
本文链接:http://www.vipzhuanli.com/pat/books/90106014.3/2.html,转载请声明来源钻瓜专利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