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胶卷及其暗盒无效
申请号: | 90106087.9 | 申请日: | 1990-12-15 |
公开(公告)号: | CN1025640C | 公开(公告)日: | 1994-08-10 |
发明(设计)人: | 约翰·约瑟夫·尼多斯皮尔 | 申请(专利权)人: | 伊斯曼柯达公司 |
主分类号: | G03B17/26 | 分类号: | G03B17/26 |
代理公司: | 中国专利代理(香港)有限公司 | 代理人: | 李晓舒 |
地址: | 美国*** | 国省代码: | 暂无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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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胶卷 及其 暗盒 | ||
1、一种胶卷及其暗盒,包括一个不透光的暗盒壳(3)和一个轴芯(23),所述轴芯(23)被支承以作松卷方向的旋转,来将绕在该轴芯(23)上的胶卷(33)的引头(35)推出该暗盒壳(3)外,和作紧卷方向的旋转,将该引头(35)退入暗盒壳内,一对突盘(41,43)沿该轴芯(23)间隔设置,置于该引头(35)的相对纵缘(53,55)上面,以将引头在径向上限制在该突盘(41,43)的相应的裙部边缘(49,51)内,并且该突盘(41,43)在该裙部边缘处可以被相互离远地弯曲,这样在将轴芯按松卷方向旋转时,允许该引头可较容易地脱离突盘的约束,其特征在于:
该引头(35)具有第一及第二倾斜边缘部(53′,55′),一前一后位于引头(35)的相应纵缘(55,53)上,且一般都位于该裙部边缘(49,51)以内,以便在该轴芯(23)按松卷方向旋转时,可在该裙部边缘(49,51)处将该两突盘(41,43)相继互相离远地弯曲,从而该引头(35)可以较易地克服该突盘(41,43)对引头(35)向该裙部边缘(49,51)外的运动所施加的任何阻力。
2、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胶卷及其暗盒,其特征在于该引头(35)有一前缘(63),该前缘(63)倾斜而离该第一倾斜边缘部(53′)较近,离该第二倾斜边缘部(55′)较远。
3、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胶卷及其暗盒,其特征在于该引头(35)具有细长切口(59),该切口位于引头(35)上的包括与第一倾斜边缘部(53′)相对之第二倾斜边缘部(55′)的纵缘(55)上,且在该第二倾斜边缘部(55′)的前面,并且由第二倾斜边缘部(55′)弯曲的突盘(43)的裙部边缘(51)一般容纳在该细长切口(59)内,以使细长切口(59)与第一倾斜边缘部(53′)之间的相应引头部分在第二倾斜边缘部(55′)将裙部边缘(51)弯曲之前,向裙部边缘(51,49)外移动。
4、如权利要求3所述的胶卷及其暗盒,其特征在于该引头(35)有一个前缘(63),该细长切口(59)与该前缘(63)有充分的间距,使包括该第二倾斜边缘部(55′)的纵缘(55)的中间边缘部(61)搭盖在通常容纳在细长切口(59)内的裙部边缘(51)的外面。
5、如权利要求3所述的胶卷及其暗盒,其特征在于该胶卷引头(35)有一个前缘(63),并且该细长切口(59)与该前缘(63)有充分的间距,使前缘(63)在该第二倾斜边缘部(55′)将通常容纳在细长切口(59)内的裙部边缘(51)弯曲之前,可被基本推出该暗盒壳外。
6、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胶卷及其暗盒,其特征在于该突盘(41,43)有充分地弹性,使之可恢复原来形状,该胶卷引头(35)在其相对纵缘(53,55)上分别有边缘部(53″,55″),位于该第一及第二倾斜边缘部(53′,55′)的前方,位置一前一后,它们凹入从而使引头(35)退回该暗盒壳内时,后弯曲的突盘(43)可先恢复原形,而先弯曲的突盘(41)后恢复原形。
7、如权利要求6所述的胶卷及其暗盒,其特征在于该引头(35)有一前缘(63),该前缘(63)倾斜,而离该第一倾斜边缘部(53′)前方的该凹入边缘部(53″)较近,而离该第二倾斜边缘部(55′)前方的该凹入边缘部(55″)较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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