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尾水尾矿水澄清方法无效
申请号: | 90108405.0 | 申请日: | 1990-10-12 |
公开(公告)号: | CN1032744C | 公开(公告)日: | 1996-09-11 |
发明(设计)人: | 周连海 | 申请(专利权)人: | 周连海 |
主分类号: | C02F1/52 | 分类号: | C02F1/52;C02F1/56 |
代理公司: | 黑龙江省鸡西市专利事务所 | 代理人: | 李景福 |
地址: | 158100 *** | 国省代码: | 黑龙江;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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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尾矿 澄清 方法 | ||
1、一种采用混凝沉淀法处理尾矿水的方法,其特征是在常温下的尾矿水中加入含有钙或镁元素的固体盐类化合物或其饱合溶液作为无机阳离子絮凝剂去中和尾矿水中悬浮粒子的表面负电性,然后加入0.01%-0.2%浓度的有机高分子絮凝剂,使其和尾矿水及加入的含有钙或镁元素的盐类化合物溶液充分混合,使尾矿水中悬浮粒子在有机高分子絮凝剂的桥联作用下絮凝成较大的絮团而快速沉淀。
2、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采用混凝沉淀法处理尾矿水的方法,其特征在于在常温下的尾矿水中加入含有钙或镁元素的固体盐类化合物或其饱和溶液和石灰乳,加入0.01%-0.2%浓度的有机高分子絮凝剂聚丙烯酰胺充分混合,使尾矿水中悬浮粒子在有机高分子絮凝剂聚丙烯酰胺的桥联作用下,絮凝成较大的絮团而快速沉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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