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从金矿尾矿库溢流水中回收金的方法无效
申请号: | 90108632.0 | 申请日: | 1990-10-23 |
公开(公告)号: | CN1060875A | 公开(公告)日: | 1992-05-06 |
发明(设计)人: | 高大明 | 申请(专利权)人: | 国家黄金管理局长春黄金研究所 |
主分类号: | C22B3/24 | 分类号: | C22B3/24;C22B11/08;C02F1/28;//C22B1100 |
代理公司: | 长春市专利事务所 | 代理人: | 刘利民 |
地址: | 130012 *** | 国省代码: | 吉林;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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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金矿 尾矿 溢流 水中 回收 方法 | ||
含黄金矿石在氰化过程中产生的废矿浆(又称氰尾),通常需除氰处理,然后送入尾矿库,自然净化,产生的清液(外排水)称为尾矿溢流水。这种溢流水中含有溶解状态的金,含量一般在0.01~0.1毫克/升,以处理量50吨/日全泥氰化厂为例,尾矿库溢流水排水量为50~100立方米/日,每年流失黄金1公斤左右。如能加以回收,具有较大的经济意义。目前,都采用活性碳吸附法进行回收,即让溢流水从装有活性碳的柱形吸附装置中自上而下通过,待活性碳饱和后,取出碳化,将所得金粉熔融,得到成品金。由于柱形吸附装置高于排水面数米,必须用泵输送溢流水进入吸附装置,需消耗大量能源、活性碳和资金,回收成本较高。此外,吸附装置较高不易观查,取碳和除垢也比较困难。
本发明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种消耗能源少、回收成本低的从尾矿库溢流水中回收金的方法。
本发明的吸附装置采用槽式,吸附槽设置位置较低,其槽底低于尾矿库溢流水的排水面,这样使溢流水靠水位差自然从吸附槽内流过,不需任何动力,当吸附槽内活性碳含金量饱和时,将活性碳取出,用常规方法解吸,对解吸液再进行活性碳二次吸附,这样可使活性碳的载金量提高,从第一次吸附的300~1000克/吨增加到第二次吸附的15~20公斤/吨,最后,对二次吸附的饱和活性碳进行灰化、溶融,得到金粉。铸锭后得到成品金。
本方法吸附过程不需能源,无需专人管理,取碳和除垢方便。二次吸附法可将第一次吸附用的活性碳省下回收再利用,节约大量活性碳,节省大量能源,提高效率。本方法回收成本低、投资少、适用面较广,易为矿山接受。
以本方法处理日排水量为120立米,含金0.047毫克/升的溢流水,每月可回收金140多克,回收率达85%。回收金的成本为每克5.5元,仅为金的价值的11.38%,而以往的方法回收成本为每克16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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