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单柄混合龙头无效
申请号: | 90108887.0 | 申请日: | 1990-10-31 |
公开(公告)号: | CN1024475C | 公开(公告)日: | 1994-05-11 |
发明(设计)人: | 凯·乌韦·维特 | 申请(专利权)人: | 理想标准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F16K31/60 | 分类号: | F16K31/60;F16K27/00 |
代理公司: | 上海专利事务所 | 代理人: | 黄依文 |
地址: | 联邦德*** | 国省代码: | 暂无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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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混合 龙头 | ||
1、一种带有龙头体的单柄混合龙头,包括一个排水部件和设置在龙头体上的可转动及倾斜的操纵柄,其特征在于,操纵柄(13)是和龙头体(10)的排水部件(11)的外形相匹配,以使操纵柄在非使用状况时和排水部件在外观上构成一个整体。
2、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龙头,其特征在于,操纵柄(13)的宽度大于排水部件(11)的宽度。
3、如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龙头,其特征在于,操纵柄(13)的长度大于排水部件(11)的长度。
4、如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龙头,其特征在于,操纵柄(13)在其非使用状态时处于排水部件的上方。
5、如权利要求3所述的龙头,其特征在于,操纵柄(13)在其非使用状态时处于排水部件(1)的上方。
6、如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龙头,其特征在于,操纵柄(13)和在非使用状态时其上侧朝向操纵柄(13)的排水部件(11)之间有一小段距离,而外观上为一个整体。
7、如权利要求3所述的龙头,其特征在于,操纵柄(13)和在非使用状态时其上侧朝向操纵柄(13)排水部件(11)之间有一小段距离,而外观上为一个整体。
8、如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龙头,其特征在于,排水部件(11)上朝向操纵柄(13)的部位有一凹穴以容纳操纵柄(13)。
9、如权利要求3所述的龙头,特征在于,排水部件(11)上朝向操纵板(13)的部位有一凹穴以容纳操纵柄(13)。
10、如权利要求4所述的龙头,其特征在于,排水部件(11)上朝向操纵板(13)的部位有一凹穴以容纳操纵柄(13)。
11、如权利要求6所述的龙头,其特征在于,排水部件(11)上朝向操纵板(13)的部位有一凹穴以容纳操纵柄(13)。
12、如权利要求7所述的龙头,其特征在于,排水部件(11)上朝向操纵板(13)的部位有一凹穴以容纳操纵柄(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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