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长期散发香味的纺织制品及制法无效
申请号: | 90109532.X | 申请日: | 1990-11-25 |
公开(公告)号: | CN1061819A | 公开(公告)日: | 1992-06-10 |
发明(设计)人: | 杨再田 | 申请(专利权)人: | 杨再田 |
主分类号: | D06P1/00 | 分类号: | D06P1/00 |
代理公司: | 暂无信息 | 代理人: | 暂无信息 |
地址: | 121001 辽宁省锦州市铁北中*** | 国省代码: | 辽宁;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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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长期 散发 香味 纺织 制品 制法 | ||
本发明适用于纺织制品,最适于涂印图案的纺织制品及其制造方法。
目前,人们常用的,无论是纯棉、毛、麻、合成纤维或混纺纤维的各种纺织制品,都不具有散发香味的特点;或洗涤后不能散发香味,既使将香水喷洒在其表面上,散发香味时间也不长,洗涤后更无香味,也容易污染纺织制品。
本发明的目的对纯棉、毛、麻、合成纤维或混纺纤维(特别是印有图案的)各种纺织制品进行改性。使其具有长期散发香味并经过洗涤后仍能保持散发香味的特性。这种印有各种花色图案的纺织制品新颖别致,性能独特,倍受人们喜欢。不仅可以更好地满足人们不断增长的物质文化要求;同时,从医学角度讲,香味无毒、无刺激性且有消毒杀菌作用;香味又能调节人的大脑神经、增强记意、消除疲劳。
本发明的特点是在纺织制品中含有专用合成香料、合成香料在纺织制品制造过程中占所用配制好的涂料或活性染料含量的0.01~10重%;而以0.1~5重%为较好;以0.2-3重%为最佳。在纺织制品制造过程中可根据所要求的香味浓度来选择不同配比设计。
本发明的可长期散发香味的纺织制品的制造方法是在不改变常规的纺织品的制造工艺和工艺流程;也不需要增加设备;也不改变包装和运输方式的情况下,在纺织品制造过程中使用涂料或活性染料调配工序后,印制图案工序前向所用涂料或活性染料中加入合成香料,并使用任何一种已知的方法进行搅拌,使之充分混合,然后用常规方法进行涂印纺织品的各种花色图案。
混合香料在常温和涂印图案的纺织制品干燥应小于220℃的温度下进行。香料混合可在常压下进行;但最好是在真空条件下混入,真空度以10-3托以下为最佳。芳香纺织品涂印图案工序的工艺条件应严格控制,以保证涂料或活性染料印制质量。
工艺流程见图
本发明适用各种纯棉、毛、麻和合成纤维以及混纺纤维制成的各种型式的纺织制品。如纯棉、毛、麻和合成纤维、混纺纤维的各式花色图案布类、服装、围巾被床罩、床单等纺织制品。
本发明所使用的合成香料可以根据不同的纺织品选用不同香型的合成香料,由专门工厂按适应纺织制品涂印技术要求的典型工艺规范、配比设计来制备。如檀香型专用合成香料、麝香型专用合成香料、香草基香型专用合成香料等。
合成香料可以在助剂(如粘合剂、增稠剂、交联剂)和各种颜色料按常规涂印图案配比设计而调成的涂料中加入并充分搅拌混合;亦可在调好的活性染料中加入并充分搅拌混合。
由于本发明的带有花色图案纺织制品是在其制造前将合成香料加到形成各种花色图案的涂料或活性染料中,合成香料已与涂料或活性染料充分混合,均匀地分散在纺织制品(花色图案)中;即合成香料的分子被涂料或活性染料分子包围着。所以,合成香料的香味非常缓慢的散发出来,并且这种散发香味的特点可以保持相当长的时间,在经受洗涤后香味依存。
采用本发明技术可以制成各种人们喜欢的纺织品,装饰纺织品和生活纺织用品等。
实例1:
1990年10月20日用助剂:粘合剂(107)、增稠剂(PTF)、交联剂(MeF)和兰色染料按常规涂印图案之配比调和好的涂料100毫升加合成香料1毫升。涂印在纯棉白布上,经在铜制蒸气锅上烘干后。得到具有散发香味的纺织印花布。经数次洗涤烘干后,仍然散发香味。
实例2:
1990年10月20日用调制好的黄色活性染料100毫升,加入合成香料1毫升,混合后搅拌均匀,涂印在纯棉白布上,经100℃烘干后,在0.5压力蒸气锅上蒸5-7分钟,再皂水煮5分钟。最后烘干,得到具有散发香味的纺织印花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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