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两式电筒无效
申请号: | 90200234.1 | 申请日: | 1990-01-05 |
公开(公告)号: | CN2075296U | 公开(公告)日: | 1991-04-17 |
发明(设计)人: | 李榕兴 | 申请(专利权)人: | 李榕兴 |
主分类号: | F21L7/00 | 分类号: | F21L7/00;F21L1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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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 350004 福建省*** | 国省代码: | 福建;3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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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电筒 | ||
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以干电池为能源,携带方便的照明用具。
现有便携照明用具如手电筒之类,主要是靠手持实施照明的,其不足之处在于当需用双手做其他动作时,实施照明有一定困难,现有的矿灯主要是将灯头置于安全帽后戴在头部来实施照明的。虽然能解决上述困难,但是以蓄电池为能源,较为笨重,灯头和能源部分不能紧密地结合成刚性的一体,结构松散,不便随身携带,价格较高。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是要提供一种两式电筒,不仅携带方便,且手持还是头戴都能实施照明。
下面结合附图及实施例对本实用新型予以具体描述。
图1是灯头(1),头圈(由带扣〔5〕,附件〔6〕构成),螺纹紧固件〔7〕所组成的灯头部分和装干电池的筒身〔3〕分离后的平面示意图,〔2〕是电线。
图2是灯头部分和筒身〔3〕结合后的平面示意图。
图3是附件〔6〕的视图。
图4是灯头〔1〕的视图。
参照附图,本实用新型的构造特点是电线〔2〕的一头接灯头〔1〕另一头接筒身〔3〕和开关〔4〕,构成闭合回路。灯头〔1〕和筒身〔3〕能结合成一体,但又可以分离,在合与离这两种状态下,均能正常照明。当灯头〔1〕和筒身〔3〕结合成一体时,电线〔2〕可以藏进两式电筒内部而不外露。
本实用新型的内部结构和现有手电筒一致。灯头〔1〕的一部分和筒身〔3〕的尺寸和现有手电筒一致,随所用干电池的大小而定。
使用时,把干电池装进筒身〔3〕,之后有两种使用方式:
一、将电线〔2〕塞进灯头1内,筒身〔3〕旋进灯头〔1〕,头圈可拆下也可不拆下,就成了跟现有手电筒一样的用具。手持,按开关〔4〕即可实施照明。
二、旋开灯头〔1〕和筒身〔3〕,理好电线〔2〕,灯头〔1〕和头圈以螺纹紧固件〔7〕连接后,带到头上,扣好带扣〔5〕,按开关〔4〕接通电源,把筒身〔3〕放在口袋里,调灯头〔1〕的角度,旋紧螺纹紧固件〔7〕,即可实施照明。
本实用新型可用塑料,金属等材料制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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