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电缆电视系统明装式用户终端无效
申请号: | 90208062.8 | 申请日: | 1990-05-30 |
公开(公告)号: | CN2078064U | 公开(公告)日: | 1991-05-29 |
发明(设计)人: | 李起水 | 申请(专利权)人: | 金华电视台 |
主分类号: | H04N7/10 | 分类号: | H04N7/10 |
代理公司: | 浙江省金华市专利事务所 | 代理人: | 金根叶 |
地址: | 321000 *** | 国省代码: | 浙江;3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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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电缆 电视 系统 明装式 用户 终端 | ||
本实用新型属于一种用于电缆电视系统的明装式用户终端。
现有的用于电缆电视系统的明装式用户终端,其底板成盒状,盒周围设电缆引线孔,带插座的电路板固定在面罩上,这样的结构有如下的弊端:一、电缆必须先接在固定在面罩上的线路板的接线柱上,然后面罩再盖在底板上,这样安装好后,面罩内电缆的弯曲半径和扭曲情况很难达到国家规范要求。二、因电缆引线孔在底板盒的壁上,所以出、入用户终端的电缆必定外露在底板盒外,即外露在墙上,影响室内美观。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在于制做一种明装式用户终端使其安装好后电缆的弯曲半径和电缆扭曲情况能达到国家规范要求;出、入的电缆不外露,不影响室内美观;安装方便。
上述发明目的是通过以下结构实现的,它包括底板,线路板,面罩,线路板上设有插座,面罩设有插座孔,其要点在于线路板固定在底板上,底板设有电缆引线孔,面罩成盒状,面罩的深度可等于底板到插座端部的高度。
下面结合附图1-2所表示的实施例对本实用新型作进一步描述。
附图1-2中,(1)-底板,(2)-线路板,(3)-面罩,(4)-电缆引线孔,(5)(6)-插座,(7)(8)(9)-抱箍,(10)(11)(12)-接线柱,(13)(14)-塑料圆柱,(15)(16)-插孔,(17)-电缆,(18)-墙体。
附图1所表示的实施例是“串接二分支器”,它由底板(1),线路板(2),面罩(3)组成,底板(1)上设有电缆引线孔(4)和固定面罩(3)的塑料圆柱(13)(14),线路板(2)固定在底板(1)上,线路板(2)上设有插座(5)(6)、抱箍(7)(8)(9)、接线柱(10)(11)(12),面罩(3)设有插座孔(15)(16),面罩(3)成盒状,面罩(3)的深度等于底板(1)到插座(15)(16)端部的高度。
安装时按图2将底板(1)固定在墙体(18)上,电缆(17)从墙体(18)的洞内引入和引出并固定在抱箍(7)(8)(9)和接线柱(10)(11)(12)上,引入、引出的电缆(17)的弯曲半径和扭曲情况达到国家规范要求后再将面罩(3)用自攻螺丝固定的底板(1)的塑料圆柱(13)(14)上。
通过以上结构和安装的描述,表明该实用新型安装好后,电缆的弯曲半径和扭曲情况能达到国家规范要求,引进、引出的电缆不外露,因而不影响房间的美观,而且安装方便,成本也比现的明装式用户终端有所降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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