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伞骨之改良构造无效
申请号: | 90209047.X | 申请日: | 1990-06-19 |
公开(公告)号: | CN2067917U | 公开(公告)日: | 1990-12-26 |
发明(设计)人: | 黄胜福 | 申请(专利权)人: | 黄胜福 |
主分类号: | A45B19/10 | 分类号: | A45B19/10;A45B25/02 |
代理公司: | 中国专利代理有限公司 | 代理人: | 肖尔刚 |
地址: | 台*** | 国省代码: | 台湾;71 |
权利要求书: | 查看更多 | 说明书: | 查看更多 |
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伞骨 改良 构造 | ||
本实用新型系一种伞骨之改良构造,尤指一种内槽主骨及内槽支骨之配合改良,使伞骨制造简易且使用时免除内连系骨与内槽主骨中包头之卡掣缺陷。
请参阅图5及图6所示,习用的伞骨之内槽主骨A与内连系骨B分别枢接于中包头C上,内槽主骨A及内连系骨B的另外一端分别枢接于伞骨之上巢及内槽支骨E,内槽支骨E近外端处供内槽主骨A穿过且枢接于内槽主骨A之近中央处,而且内槽骨之外端结合可挠性中连系骨D。习用的内槽主骨A及内槽连系骨B呈凵型状,且该凵型开口向下,而中包头C之开口向上,因此,当伞骨撑开时,内连系骨B靠向内槽主骨A,而且内槽主骨A的枢接点嵌入内连系骨B的凵型开口中。然而,由于内槽主骨A与内连系骨B在中包头C上的枢接点位置不同,使用中常因为枢接点的偏移无法顺利嵌入凵型开口中,造成伞骨尚未完全撑开以前,就被枢接点卡掣住,形成使用的不便。另外,内连系骨B必须结合可挠性中连系骨D(如图所示),所以必须在内连系骨B的上表面挖孔加工,并加设结合钩,以利可挠性中连系骨D结合,由于内槽主骨A及可挠性中连系骨D之加工与接合比较麻烦,故制造尺寸不易控制,因此不但成本较高,而且造成品质不良。另可挠性中连系骨D于收合时,无法容入内连系骨B之槽中,所以收合体积较大,携带较不便。
本创作人有鉴于此,乃致力研究,积极开发改良,经再三试作、改进后,今终研制出一种伞骨之改良构造,确实克服上述缺点,使伞骨更具实用性。
基于此,本实用新型之主要目的在提供一种伞骨之改良构造,系包含一开口向上之凵型内槽主骨,配合中包头及内连系骨与中包头之枢接点均呈凵型向上开口之型式,使伞骨撑开时,内连系骨之下缘被中包头引导嵌入中包头中与内槽主骨之枢接点接触,确保不会偏移,达到顺利开伞之目的。
本实用新型之另一目的在提供一种伞骨之改良构进,其中该内槽主骨及内连系骨呈开口向上之凵型状,于内连系骨外端设以枢接梢供可挠性中连系骨结合,以便直接纵上方嵌入凵型内连系骨来结合,而简化制造组合之手续。
本实用新型之其他目的及优点,可由以下列举之实施例配合图式之说明更为清楚。惟,下述之实施例系用以说明本创作而非限制本实用新型,举凡数目之变更、等效元件之置换,仍应隶属本实用新型之范畴。
图1系一平面图,显示伞骨之展开开伞结构。
图2系一立体放大图,显示本实用新型之内槽主骨与中包头及内槽支骨、内连系骨之结合构造。
图3系一放大剖示图,显示在开伞时,其内槽主骨与内连系骨及中包头的配合接触之第一实施例。
图4系一放大剖示图,显示在开伞时,内槽主骨与内连系骨及中包头的配合接触之第二实施例。
图5系习用伞骨之部分立体图。
图6系一分解放大图,显示习用伞骨之内槽支骨与中连系骨之结合。
100 伞骨 10 上巢
20 下巢 30 内槽主骨
40 内槽支骨 50 内连系骨
60 中包头 61 外包头
70 中槽主骨 71 可挠性中连系骨
80 外主骨 90 固定套
A 内槽主骨 B 内连系骨
C 中包头 D 可挠性中连系骨
E 内槽支骨
请配合参阅图1所示,伞骨100系于套合的内管、中管、外管等主骨上设以固定的上巢10及可滑动的下巢20,一内槽主骨30内端枢接于上巢10外端枢接于中包头60,内连系骨50枢接于内槽支骨40及中包头60之间,内槽支骨40枢接于下巢20及内连系骨50之间,而且内槽支骨40近末端处供内槽主骨30穿过,且以枢接使二者枢接,中槽主骨70枢接于中包头60及外包头61之间,可挠性中连系骨71连结于内槽支骨50与外包头61之间,以及外主骨80由外包头61结合向外伸出,另以一固定套90将中槽主骨70及可挠性中连系骨71结合在一起。以上诸构造系与习用者近似,故仅简述至此。
该专利技术资料仅供研究查看技术是否侵权等信息,商用须获得专利权人授权。该专利全部权利属于黄胜福,未经黄胜福许可,擅自商用是侵权行为。如果您想购买此专利、获得商业授权和技术合作,请联系【客服】
本文链接:http://www.vipzhuanli.com/pat/books/90209047.X/2.html,转载请声明来源钻瓜专利网。
- 上一篇:红外线多路独立遥控插座
- 下一篇:方便钥匙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