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安全卫生烟灰缸无效
申请号: | 90220919.1 | 申请日: | 1990-09-17 |
公开(公告)号: | CN2075440U | 公开(公告)日: | 1991-04-24 |
发明(设计)人: | 刘汉昌 | 申请(专利权)人: | 汕头市同平区杏花塑胶厂 |
主分类号: | A24F19/04 | 分类号: | A24F19/04 |
代理公司: | 汕头专利事务所 | 代理人: | 李曼贞 |
地址: | 广东省汕头*** | 国省代码: | 广东;44 |
权利要求书: | 查看更多 | 说明书: | 查看更多 |
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安全卫生 烟灰缸 | ||
1、一种安全卫生烟灰缸,包括烟缸本体1和至少一个烟托2,其特征在于:在烟托2的一端形成两相对的耳环3、4,并在该端形成凹部9或开有若干个气孔,一轴7中间套有由记忆合金片绕成的弹簧8,外套烟托2的两耳环3、4,并固定于装在烟缸本体上边沿的支架5、6,利用弹簧8两端的向外张力托住烟托2。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烟灰缸,其特征在于:弹簧8的一端10通过烟托2的缺口伸向烟托2下面,另一端11穿过烟托2的开孔12向前弯贴于烟托2下面。
3、根据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烟灰缸,其特征在于:在烟托2的下面,烟缸本体上边沿相应位置处,形成凹槽13,烟托2的下部陷入凹槽内,起到稳定烟托2的作用。
该专利技术资料仅供研究查看技术是否侵权等信息,商用须获得专利权人授权。该专利全部权利属于汕头市同平区杏花塑胶厂,未经汕头市同平区杏花塑胶厂许可,擅自商用是侵权行为。如果您想购买此专利、获得商业授权和技术合作,请联系【客服】
本文链接:http://www.vipzhuanli.com/pat/books/90220919.1/1.html,转载请声明来源钻瓜专利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