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大屏幕立体电视组合镜无效
申请号: | 90222280.5 | 申请日: | 1990-10-19 |
公开(公告)号: | CN2123778U | 公开(公告)日: | 1992-12-02 |
发明(设计)人: | 陈志强 | 申请(专利权)人: | 陈志强 |
主分类号: | G02C7/16 | 分类号: | G02C7/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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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 100036 北京市*** | 国省代码: | 北京;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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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大屏幕 立体电视 组合 | ||
本实用新型属光学技术领域。
通常用增大显像管尺寸形成大屏幕电视效果、用增加电视机附加电路形成立体电视图像,其技术复杂、设备投资大、生产成本高。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在提供非电子技术形成大屏幕立体电视图像的新方法,比用电子技术形成同一效果更简单、经济、方便。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是这样实现的:分别将两个凸透镜装在一个哑铃形的双筒同一端作为物镜,将两个凹透镜装在另一个哑铃形的双筒同一端作为目镜,再将刻制好光栅的两个塑料平面镜片装在凹透镜面对凸透镜的那一面,与凹透镜紧贴,将装有凸透镜的哑铃形双筒套在另一个哑铃形双筒之外,两个双筒的哑铃把部分以螺旋式结构相连成一体,可在一定范围内调节两个哑铃形双筒相套的深度,以物镜对准电视机,将目镜靠在两眼上,调节螺旋至图像清晰即可看到大屏幕立体电视图像。
由于凸透镜的放大作用,可以形成大屏幕电视效果。
立体视觉是因物体在人的两眼视网膜成像大致位置在相应点附近又略有不同而形成的,人还可根据物体对两眼所呈视角差别--视差辨别物体远近,即立体像深度,最小可辨别视差为4--5秒,普通电视机的平面图像上的物体在人眼中成像缺乏以上两个条件,因此无立体感,本实用新型塑料平面镜片的光栅尤如棱镜使光线折射,平面电视图像的物体在人眼视网膜成像满足以上两个条件,形成立体视觉。
本实用新型因为只需凸透 镜、凹透镜及刻有光栅的塑料平面镜片各两个即可形成大屏幕立体电视图像,显然比用电子技术形成同一效果更简单、经济、方便。
实现本实用新型的最好方式是:选用无色、透明、较硬、无磨损的塑料平板,厚度1毫米,用楔形刀具在平板一面平行刻制宽0.3毫米、深0.3毫米、间隔0.7毫米的光栅依凹透镜大小裁取已有光栅的平板,塑料平面镜片即制成。
光学玻璃凸透镜及凹透镜均可外协制作或使用市售成品,凸透镜放大倍率为5倍,凹透镜缩小倍率为3倍,按凸透镜及凹透镜直径,用塑料或其他材料各制作一个哑铃形套筒,哑铃把长度与两眼间宽度应一致,将两个凸透镜分别装于一个哑铃形套筒的同一端,将两个凹透镜分别装在另一个哑铃形套筒的同一端,再将两个塑料平面镜片装在凹透镜面对凸透镜的那一面与凹透镜紧贴,将装有凸透镜的哑铃形双筒套在另一个哑铃形双筒之外,两个哑铃形双筒的哑铃把部分以螺旋式结构相连成一体,使凸透镜与凹透镜间距在8--10厘米范围内可调,装成后要使凸、凹透镜及塑料平面镜片光轴在同一直线上,大屏幕立体电视组合镜即制成(见说明书附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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