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钛制耳听骨无效
申请号: | 90224564.3 | 申请日: | 1990-11-10 |
公开(公告)号: | CN2077266U | 公开(公告)日: | 1991-05-22 |
发明(设计)人: | 王希军;姚世义 | 申请(专利权)人: | 中国人民解放军沈阳军区总医院 |
主分类号: | A61F2/18 | 分类号: | A61F2/18 |
代理公司: | 辽宁省科学技术情报研究所专利代理部 | 代理人: | 刘旭 |
地址: | 110003 辽*** | 国省代码: | 辽宁;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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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钛制耳 听骨 | ||
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金属制耳听骨。
人耳的听骨链由锤骨,砧骨和蹬骨三个部分组成。因病变或先天畸形所致部分或全部听骨缺如是引起传导性耳聋的重要原因。目前国内外耳科医生一般采用自体和同种异体骨或软骨制做人工听骨,以修复听骨链。还可采用聚乙烯、聚四氟乙烯等材料制成部分修复物及全修复物。按原形制做的听骨修复听骨链较为困难。
本实用新型提供一种用金属钛制做的形状规整并有利于听骨链修复和听力能力恢复的人工听骨。
钛制人工听骨分为两种,一种如图2、图3所示的称作部分修复物(PORP);另一种如图4、图5所示的全修复物(TORP)。当听骨链部分缺损时,则使用部分修复物(PORP)代替;当全部损坏时,则用全修复物(TORP)代替。
本实用新型的技术解决方案是:人工听骨是由柱1,盖2组成,其中柱1的一端与盖2是非对称偏心的(见图3、5)垂直的(见图2、4)加工成一体。在部分修复物上,柱1的另一端部有一个盲孔3(见图2);而全修复物的柱1的另一端则是圆头形状(见图4)。圆头部与蹬骨底板相接触。圆头直径为0.3~0.5mm。盖2上有一个孔以,增强听骨的附着力。同时减轻重量。
手术时,部分修复物上的盖2与耳鼓膜相接触,柱1的盲孔3与蹬骨嵌接。全修复物上的盖2与耳鼓膜相接触,柱1的圆头部分与蹬骨底板相接触。
本实用新型的积极效果是:组织相容性好,坚固耐久,无磁性,手术后可拍X光片,以确定其位置是否有位移。同时还具有重量轻、平衡性好等特点。
附图说明:
图1是原有技术中听骨的形状。
图2是听骨部分修复物的结构示意图。
图2是图3的右视图。
图4是听骨全部修复物的结构示意图。
图5是图4的右视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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