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速冻烘烤米制品的制作方法无效
申请号: | 91100896.9 | 申请日: | 1991-01-04 |
公开(公告)号: | CN1028000C | 公开(公告)日: | 1995-03-29 |
发明(设计)人: | 曼努埃尔·贝拉特卡斯特利亚 | 申请(专利权)人: | 曼努埃尔·贝拉特卡斯特利亚 |
主分类号: | A23L1/182 | 分类号: | A23L1/182 |
代理公司: | 中国专利代理(香港)有限公司 | 代理人: | 马崇德 |
地址: | 西班牙*** | 国省代码: | 暂无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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搜索关键词: | 速冻 烘烤 米制 制作方法 | ||
本发明涉及一种盘装大米和传统的、一般的作为所谓烤米配料的速冻制品的制作方法,其口味根据不同地区而变化,它能为公众提供最佳消费条件,仅需加热即可食用。
本发明的盘装烘烤制品被称为“烤米”,它是在一个圆形、平底浅陶瓷盘中调制的。
它的组成包括足够的米和水,调味油、番茄、猪肉、熏肉切成小块的午餐肉、大蒜、藏红花、土豆片、切碎的番茄以及其它成份。有时,也可以用炖肉的汤代替水,烤米成份中有时还有一定量的鹰嘴豆。
这种烤米被大量食用,尤其是在地中海沿岸地区,其成份丰富多样。
典型的是采用工业木质烤炉烘烤这种米,这样能使它的口味更好。
这种烤米还可以在家中的煤气或电炉上烤制。
本发明为公众提供了一种制作盘装烘烤制品,即所谓“烤米”的方法。在一个圆形、平底、浅陶瓷盘中,根据不同地区,采用传统的配料调制,在木质烤炉中烘烤。这类平底盘的直径根据米的数量而变化。
在200-300℃的温度范围内,烘烤一般约一个半小时,这取决于陶瓷盘的直径。
烤完后马上在室温下冷却约20分钟,使米硬结,并立即用能收缩的塑料材料包装起来进行速冻。食用前,保存在-10℃~-20℃温度范围内,保存期在12至15天以内。
食用时,去掉可收缩的塑料包装,上部用铝箔盖好,将盘子放入微波炉或煤气或电炉上解冻,根据所用的炉子不同,解冻时间约为10-15分钟。
解冻后,去掉铝箔,将盘子放在煤气或电炉上约5分钟后,就可食用。
根据试验证明,该盘装烘烤制品具有目前煮制米饭的所有特性。其成份中不含防腐剂和添加剂。
可以用耐运输的薄一些的铝盘代替陶瓷盘,当长途运输时,可以减轻重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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