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马氏体时效钢无效
申请号: | 91104461.2 | 申请日: | 1991-07-12 |
公开(公告)号: | CN1056902A | 公开(公告)日: | 1991-12-11 |
发明(设计)人: | 李荣;李殿坤;高银露;张洁 | 申请(专利权)人: | 冶金工业部钢铁研究总院 |
主分类号: | C22C38/14 | 分类号: | C22C38/14 |
代理公司: | 冶金专利事务所 | 代理人: | 金向荣 |
地址: | 10008*** | 国省代码: | 北京;11 |
权利要求书: | 查看更多 | 说明书: | 查看更多 |
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马氏体 时效 | ||
本发明属于合金钢领域。适用于铁基Ni-Co-Mo-Ti类弹性马氏体时效钢。
作为超高压传感器等高负荷弹性敏感元件,则要求材料具有很高的屈服强度和断裂韧性,以及良好的工艺性能。目前国内外用于该领域的弹性马氏体时效钢材料主要是18Ni(300)和18Ni(350)两种。而18Ni(300)钢实际强度偏低,其σ0.2下限值的1790MPa;18Ni(350)虽然强度高,但Klc值较低,一般在35MPa左右。日本特许公开昭54-162616介绍一种半硬质磁石材料,该材料适用于制做磁滞电机转子的半硬磁材料,其σb≤190kgf/mm2(约1862MPa),但没有Klc数据,不适用于高负荷弹性元件。另外昭57-16116介绍一种适于制作模具、车轴和其它传动轴用的材料,通过喷丸处理来改善材料表面性能。这种材料与本发明用途相差较远,而又没给出相应的对比数据,因此不适用制作尺寸精密的高负荷弹性敏感元件。
本发明的目的是制造一种具有强韧性好的,弹性极限高的,弹性滞后小的,在弹性范围内线性关系好的和工艺性好的弹性马氏体时效钢。
根据本发明目的,我们采用铁基Ni-Co-Mo-Ti系马氏体时效钢,并加入适量的稀土元素,以提高钢的强韧性,获得一种新型高弹性马氏体时效钢。本发明钢的具体化学成分(重量%)为C≤0.02%Ni 17.5~18.5% Co 9.5~10.5% Mo 4.0~4.5% Ti 1.0~1.2% Al 0.05~0.15% Si≤0.10% Mn≤0.10% S≤0.008% P≤0.008% RE 0.005~0.015%其余为Fe。
本发明钢是在Fe-Ni马氏体基体中通过Mo、Ti等合金元素而形成金属间化合物来强化的。C在钢中是有害元素,它能使基体韧性下降,还与Ti生成TiC或Ti(C、N)等有害相,显著降低钢的韧性。因此C越低越好,在本发明钢中C含量为≤0.02%。Ni是保证钢韧性的重要元素,当Ni含量低于10%时,钢的韧性显著降低。时效时Ti、Mo均以Ni3Ti、Ni3Mo金属间化合物形式存在。这两种强化相的形成都会消耗Ni,因此钢中Ni含量低于17%时就很难保证基体中Ni含量达到10%以上。Ni又是降低马氏体点的元素,当Ni含量高于21%时,固溶处理后马氏体转变不完全,有部分残余奥氏体,钢的强度下降。因此Ni含量应为17.5~18.5%。Co在钢中的主要作用有三条;①降低Mo在钢中的溶解度,促进含Mo的金属间化合物的析出,随Co量增加,钢的强度被提高。②提高Ms点,保证钢固溶后获得全马氏体组织。③提高马氏体的稳定性,并使亚结构保持到较高的强度,从而提高钢的抗过时效能力。为了提高钢的强度,本发明钢Co含量为9.5~10.5%。Mo、Ti都是本发明钢的强化元素。时效后钢中Ti几乎全部形成弥散的Ni3Ti金属间化合物强化相,而Mo能防止Ni3Ti在晶体上析出。Mo能提高钢的强度和改善钢的韧性,但Mo含量过高,固溶后容易出现残留的金属间化合物,因此Mo含量在4-5%。而Ti在钢中随含量增多则强度增高,但随Ti含量增加钢的韧性则会降低,而且成分易偏析,在本发明钢中Ti含量为1.0~1.2%。Al在本发明钢中作为脱氧剂而加入的,其加入量为0.05~0.15%。RE在本发明钢中不但可以进一步脱氧、脱硫,改善钢中夹杂物形态与分布,而且能提高钢的韧性,尤其对断裂韧性Klc更为明显,因此RE在本发明钢中是必要元素,其含量为0.005~0.015%。Mn、Si在本发明钢中均属有害元素,它们容易在钢中形成氧化物夹杂,所以其含量均不大于0.10%。
本发明钢可以在真空感应炉中冶炼,全熔温度约1550℃,精炼温度约1600℃,出钢温度约1540℃,炼钢时真空度为3×10-3mmHg柱以上。钢锭经高温均质化退火后,开锻温度为1100℃,停锻温度≥800℃。
本发明钢与现有技术相比较,具有强韧性好,弹性极限高,弹性范围内的线性关系好,弹性滞后小和工艺性能好等特点。是一种综合性能好的,适于制作高负荷弹性元器件的弹性马氏体时效钢。
实施例
该专利技术资料仅供研究查看技术是否侵权等信息,商用须获得专利权人授权。该专利全部权利属于冶金工业部钢铁研究总院,未经冶金工业部钢铁研究总院许可,擅自商用是侵权行为。如果您想购买此专利、获得商业授权和技术合作,请联系【客服】
本文链接:http://www.vipzhuanli.com/pat/books/91104461.2/2.html,转载请声明来源钻瓜专利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