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灭蚊宝无效
申请号: | 91105869.9 | 申请日: | 1991-08-20 |
公开(公告)号: | CN1069623A | 公开(公告)日: | 1993-03-10 |
发明(设计)人: | 黄光明 | 申请(专利权)人: | 黄光明 |
主分类号: | A01N53/00 | 分类号: | A01N53/00 |
代理公司: | 暂无信息 | 代理人: | 暂无信息 |
地址: | 453000 河*** | 国省代码: | 河南;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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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灭蚊 | ||
本发明灭蚊宝,广泛用于家庭、单位和宾馆。
现有的杀虫剂种类繁多,法国产的臭氰菊酯称为王牌杀虫剂,它的乳油剂“敌杀死”由于刺激性大,不宜用于卫生杀虫;用于卫生杀虫商品名为“凯素灵”的可湿性粉剂,用于喷雾,但用它浸泡蚊帐和浸泡的药笔效果不佳,而且加水后混悬液易沉淀分层。
溴氰菊酯乳油配方如下:
溴氰菊酯可湿性粉剂中含有效成份2.5%添加湿润剂、分散剂、稳定剂和纯化剂,并用高岭土为填料,混合而成。
本发明的目的就是为了克服上述“敌杀死”刺激性大;“凯素灵”加水后混悬液易沉淀,用它浸泡蚊帐和浸泡药笔后效果不佳和用法单一等不足而提供一种高效、长效,使用安全,用途广的灭蚊宝。
本发明灭蚊宝配方如下:
本发明的工艺流程是:按比例秤取各种原料待用→向桶内加入溴氰菊酯→加入少量丙酮充分搅拌,将溴氰菊酯完全溶解→加入S2搅拌→加入聚醋酸乙稀搅拌→加入乳化剂OP-10与吐温搅匀→调节酸碱度至PH=5→加入1227→灌装安瓶→安瓶封口→检验装盒→入库。
本发明的优点是:
①高效。它对蚊虫的毒效比敌敌畏高165倍,配方中加入增效剂后进一步增强了它的效力。
②长效。试验表明灭蚊、蝇时,它的有效期是:涂抹在铁窗纱上为2-3个月;涂在塑料纱窗上为248天;涂在玻璃上可长达一年。
③安全。浸泡蚊帐后,将大白鼠置于蚊帐内90天,结果未发现有中毒现象,溴氰菊酯的毒性对生物是有选择性的,对冷血动物毒性较高,而对温血动物毒性低。
本发明实施例,以重量计,往桶内加入溴氰菊酯3-3.5%,加入8-10%丙酮充分搅拌,将溴氰菊酯完全溶解,加入增效剂S29-10.5%搅拌,再加入缓释剂聚醋酸乙稀1.2-1.4%搅拌,加入乳化液OP-10 12.8-66.1%与吐温80 5-7%搅拌调节酸碱度至PH=5,加入稳定剂1227 1-1.5%灌装安瓶,检验包装。灭蚊宝由于乳化充分,加水稀释后,其液体即清澈透明,不沉淀分层,对皮肤无刺激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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