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氧氮化合物玻璃纤维无效
申请号: | 91111836.5 | 申请日: | 1988-05-27 |
公开(公告)号: | CN1026686C | 公开(公告)日: | 1994-11-23 |
发明(设计)人: | 加田胜彦;大田昌昭;水口博义;小林润也 | 申请(专利权)人: | 株式会社岛津制作所 |
主分类号: | C03C13/00 | 分类号: | C03C13/00;C03C3/062;C03C3/11 |
代理公司: | 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专利商标事务所 | 代理人: | 杜日新 |
地址: | 日本*** | 国省代码: | 暂无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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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氮化 玻璃纤维 | ||
1、一种氧氮化物玻璃纤维,其特征为具有Si-M1-M2-O-N体系并含有的SiO2、Si3N4和M1Omole%满足下列等式(a)和(b):
(SiO2+3Si3N4+M1O)×100/(100+2Si3N4)=65到小于100mole%…… (a)
(SiO2+3Si3N4)/M1O=0.7到2.3…… (b)
式中M1是Ca,或Ca和Mg;M2是除Ca和Mg外的一种金属;
所述氧氮化物玻璃纤维的直径是3-50μm;
所述氧氮化物玻璃纤维的弹性模量不小于12500kg/mm2;
所述氧氮化物玻璃纤维的氮含量为15-30%。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氧氮化物玻璃纤维,其特征为所述M1为Ca。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氧氮化物玻璃纤维,其特征为所述M1为Ca和M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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