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双重预热正火预处理工艺无效
申请号: | 91112625.2 | 申请日: | 1991-12-30 |
公开(公告)号: | CN1032545C | 公开(公告)日: | 1996-08-14 |
发明(设计)人: | 魏元春;马柏生;翟鸿生 | 申请(专利权)人: | 南京理工大学 |
主分类号: | C21D1/28 | 分类号: | C21D1/28;C21D8/00 |
代理公司: | 南京理工大学专利事务所 | 代理人: | 张骏鸣 |
地址: | 210014 *** | 国省代码: | 江苏;3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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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双重 预热 正火 预处理 工艺 | ||
本发明涉及一种锻压件预处理工艺,特别是“双重预热正火”预处理工艺。
目前,对锻压件预处理工艺,国内仍采用890℃Xτ(τ是时间)正火。采用该工艺时,当锻造后组织中存在较严重的粗晶和混晶时,锻件处理后达不到技术要求。国外较为先进的预先热处理工艺有BodnarR.L等所提出的“锻后空冷→954~1010℃×15h→680℃回火”预处理工艺(Bnodar R.L.Journal ofEngineering MaterialS and Technology,1989,Vol.111,61)。应用该工艺,对粗晶、混晶有所改善,但效果仍不理想。
本发明目的是为了克服现有预处理工艺不能充分地使晶粒细化,不能明显改善粗晶和混晶而提供一种“双重预热正火”预处理工艺。
本发明是由以下措施实现的,在生产实践中,大型发电机转子、火炮身管等锻压件,在最终热处理前须进行预先热处理,其目的是改善或消除锻造后组织中出现的粗晶和混晶现象,为最终的调质处理作组织准备,以使调质后晶粒细小,组织均匀,从而提高零件的性能。但对于前述大型锻件,如果在锻造过程中控制不当,将会造成较严重的粗晶和混晶问题。对于产生严重的粗晶和混晶问题,用常规的预处理工艺将会难以纠正存在的问题,因而引入本发明,该发明是对锻压件进行双重预热正火预处理工艺,它包括预热和正火工序,其特征是在正火前加了预热工序,工艺步骤为:第一次正火前,对锻压件预热加温到600~710℃之后保温四小时以上,再对锻件加温至950~1000℃,保温后随后空气冷却到室温,第二次正火前,对锻压件第二次预热加温至600~710℃之后保温四小时以上,再对锻压件加温至870℃,保温后空气冷却到室温,冷却后再预热加温到600~710℃,再转入调质工序。
本发明与现有的预处理工艺比较有以下特点:(1)细化了晶粒,(2)改善了粗晶和混晶到达了技术要求,(3)利用已有设备,不需要新增设备。工业性试验结果如下:热处理工艺 机 械 性 能 晶粒度(级)
σ0.2 σb δ ψ Akv 技术要求:粗晶≥4.0
MPa MPa % % (室温)J原工厂工艺 1157 1245 13.5 46 51.0(890℃Xτ 50.0 7.0(3.5占30%)正火) 1132 1233 13.5 46 47.0“双重预热 1177 1265 14.0 46 54.0正火”预处 55.0 8.0(5.5占30%)理工艺 1153 1254 13.9 47 52.0
附图是本发明工艺流程图。
现结合附图对本发明做进一步描述:
实施例1
对锻压件进行预处理,在第一次正火前,对锻压件进行预热加温到700℃保温四小时后,再进行正火,其温度为950℃,空气冷却到室温,第二次正火前,对锻压件进行预热加到700℃,保温四小时后再进行正火,其温度为870℃,之后再空气冷却到室温,再预热加温到700℃,保温小于四小时再转入调质工序。
实施例2
对锻压件进行预处理。在第一次正火前,对锻压件进行预热加温到680℃保温四小时以上再正火,其温度为960℃,之后空气冷却到室温,第二次正火前,对锻压件进行预热加温到680℃,保温四小时以上,再正火,其温度为870℃,之后空气冷却到室温再预热加温到680℃,保温小于四小时后再转入调质工序。
实施例3
对锻压件进行预处理,在第一次正火前,对锻压件进行预热加温到690℃,保温四小时再正火,其温度1000℃之后空气冷却到室温,第二次正火前,对锻压件进行预热加温到690℃,保温四小时,再正火,其温度为870℃,之后空气冷却到室温,再预热加温690℃,保温小于四小时后再转入调质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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