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金银提炼与回收的方法无效
申请号: | 91112653.8 | 申请日: | 1991-12-30 |
公开(公告)号: | CN1062555A | 公开(公告)日: | 1992-07-08 |
发明(设计)人: | 周雨岩;唐瑞才 | 申请(专利权)人: | 周雨岩;唐瑞才 |
主分类号: | C22B3/04 | 分类号: | C22B3/04;//C22B1100 |
代理公司: | 湖北省专利事务所 | 代理人: | 王守仁 |
地址: | 432141 湖北*** | 国省代码: | 湖北;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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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金银 提炼 回收 方法 | ||
本发明涉及金属的精炼与回收领域,特别是一种以含金矿石、矿物及含金废物或者以含银矿石、矿物及含银废物(液)为原料的金银提炼与回收的方法。
当前,一般采用火法、湿法两种炼金技术和电解法炼银技术。在炼金方面:火法具有工艺繁琐、所用设备和助溶剂多、能耗大和成本高的缺陷,而湿法炼金,因其采用了加铅、混汞和氰化富集金的有毒步骤,如中国专利申请号85103707和85109224均介绍了氰化黄金回收技术,所以有环境污染严重、工艺复杂、所用设备和助剂较多以及成本较高的缺陷。在炼银方面,中国专利申请号89104616.X(公开号1048733)介绍了采用大表面电极的电解方法,该方法存在耗电大和需用较多设备的缺陷。
本发明的目的是针对上述缺陷,提供一种工艺简单、无毒和经济的金银提炼与回收的方法。
本发明的目的是这样实现的:以含金矿石、矿物及含金废物或者以含银矿石、矿物及含银废物(液)为原料,其中对含金原料进行粉碎、淘选、高温(≥600℃)烧灼和6-10小时的王水浸提后,用活性炭富集金,对提金后的残液(此残液含有银时)或者对粉碎、淘选后的含银矿石、矿物或者对经过氨水、硫化铵处理的含银废物(液)进行硝酸浸提和以民用食盐富集银,然后将富集的金和将富集的银所转化的银粉分别焙烧成金块和银块。
一般地说,炼金时,烧灼温度高,炼金时间相对短些,比如以800℃烧灼,则时间约需42分钟(0.7小时),600℃时,则约需1小时烧灼。王水浸提时间以8小时较好。
本发明由于利用活性炭和民用食盐分别富集金和银,以及以焙烧手段成金成银,所以具有工艺简单、设备少、成本低和便于生产的优点。本发明又由于革除了历来炼金所采用的极不安全和有毒的氰化、加铅、混汞等富集金以及不用电解法富集银的方法,所以具有无毒、能耗低、有利于环境保护和维护生产者的身心健康等优点。此外,本发明适应广,特别适宜中、小型企业从含金、银矿石、矿物中提炼金、银,以及从矿山开采、冶炼厂、无线电厂、医院拍片、手饰加工和某些实验室等处所排放出来的边角金银材料及金银废物(液)中回收金、银。
图1是本发明的工艺流程图;
图2是本发明直接从含银矿石、矿物提炼银的工艺流程图;
图3是本发明直接从含银废物(液)中回收银的工艺流程图。
下面结合实施例及其附图对本发明作进一步说明。
实施例一:
选用含金矿石、矿物和含金废物为原料,对原料提炼和回收金。若原料中有银(共生银)时,也可以按照先金后银次序,提炼和回收出银,否则此步骤可省略,操作步骤如图1所示。
1、提炼和回收金:
先将原料用破碎机粉碎至80目,经人工或摇床淘选后,以火法即600℃、或700℃或800℃的高温烧灼0.7-1小时,再用湿法炼金,即用王水浸提6(或8或10)小时,一般8小时为好,然后将活性炭富集的金,进行焙烧而得99.9%以上纯度的金块。
2、提炼和回收银:
先将上述提金后的残液(含有银)用硝酸浸提得硝酸银溶液,再以民用食盐富集银,然后将富集的银所转化的银粉焙烧成99.9%以上纯度的银块。
实施例二:
以从含银矿石、矿物的原料中提炼银的步骤如图2所示。
先将原料用破碎机粉碎,以适合人工或摇床淘选,经硝酸浸提得硝酸银溶液,再以民用食盐富集银,转化成银粉后,经焙烧得99.9%以上纯度的银块。
实施例三:
选用含银废物(液)为原料,从中回收银的步骤如图3所示。
先将原料用氨水、硫化铵处理得硫化银沉淀,再经硝酸浸提得硝酸银溶液,以后步骤及所得产品同实施例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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