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燃气灯的接合机构无效
申请号: | 91204396.2 | 申请日: | 1991-03-18 |
公开(公告)号: | CN2088646U | 公开(公告)日: | 1991-11-13 |
发明(设计)人: | 黄时楷;谭国根 | 申请(专利权)人: | 坚美实业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F21V37/00 | 分类号: | F21V37/00 |
代理公司: | 江门市专利事务所 | 代理人: | 张洪飞 |
地址: | 5290*** | 国省代码: | 广东;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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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燃气 接合 机构 | ||
本实用新型涉及燃气灯具与气源连接时采用的接合机构,尤其涉及与液化打火机气瓶连接的接合机构。
目前使用的与液化打火机气瓶连接的接合机构,都是有一个金属外套,液化打火机气瓶装入此金属外套中,依靠上旋金属外套底座的螺丝,使液化打火机气瓶的瓶体向上升,由此压下针阀而使液化打火机气喷出。由于金属外套的作用主要是提供螺丝上旋产生的顶力的反作用力,其结构显得笨重,从而增加了制造成本,使用起来也较麻烦。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是提供一种结构简单,使用方便的,与液化打火机气瓶连接使用的燃气灯接合机构。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是这样实现的。燃气灯的接合机构,由外套、与外套配合的内套,固定在外套上的弹性卡爪构成,内套上有入气口及通气道,在入气口处装有密封胶圈。外套与内套的配合采用螺纹连接结构。
下面是本实用新型的附图及其说明。附图是本实用新型的结构示意图。其中(1)是燃气灯的开关阀、(2)是外套、(3)是弹性卡爪、(4)是密封胶圈、(5)是入气口、(6)是内套、(7)是通气道。使用时,将本接合机构套在液化打火机气瓶的出气端,使其燃气出口插入气口(5)中,弹性卡爪(3)爪住液化打火机气瓶的环槽,旋转外套(2),通过螺纹连接结构使内套(6)向下运动,从而压入液化打火机气瓶的针阀,使燃气进入通气道(7),同时内套(6)顶开弹性卡爪(3),使其爪紧液化打火机气瓶的环槽。为了使用上增加稳定性,还可增加一底座,用于安放液化打火机气瓶。
由于本实用新型巧妙地利用了液化打火机气瓶的咀部结构,简化了燃气灯的接合机构,从而降低了成本,使用也非常方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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