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一种弹子簧锁无效
申请号: | 91211577.7 | 申请日: | 1991-04-29 |
公开(公告)号: | CN2092581U | 公开(公告)日: | 1992-01-08 |
发明(设计)人: | 张鹏;刘军田 | 申请(专利权)人: | 张鹏;刘军田 |
主分类号: | E05B21/06 | 分类号: | E05B21/06 |
代理公司: | 山东省专利服务处 | 代理人: | 曹威平 |
地址: | 262500*** | 国省代码: | 山东;3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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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弹子 | ||
本实用新型属于锁类,特别是通常用的弹子簧锁。
已有技术中的弹子簧锁,特别是常用的挂锁,其中是由二个弹子一个弹簧作为一列排列组合的,钥匙孔侧的弹子长度不同的变化来实现其钥匙的齿槽的变化来达到保险的目的。而靠弹簧的弹子则为了工艺简化起见一般长度较短且长度相等。这样对于某些人则起不到保险的作用。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是提供一种新结构的弹子簧锁,以增强其保险性能。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是这样达到的。在弹子簧锁的靠近弹簧的弹子至少有一个加长至满足以下条件。设弹簧的压缩极限长度为A,靠近弹簧的弹子长度为B,靠匙孔的弹子长度为C,锁体上的弹子孔的深度为D则A+B+C>D。
附图说明:附图是本实用新型的弹子部分的结构示意图。
在附图中1、锁体 2、弹簧 3、弹子 4、安全弹子 5、弹子孔 6、匙孔
以下结合附图给出的实施例对本实用新型详细说明。整锁的外形及结构与现有的锁完全相同,钥匙的齿槽也相同,本实用新型的特点在于、在锁体[1]上的弹子孔[5]内至少应有一个孔内的弹簧[2]、安全弹子[4]、弹子[3]的长度之和大于锁体上的弹子孔[5]的深度。弹簧[2]的长度应当以其被压缩至极限位置时的极限长度计算。
即:设弹簧〔2〕的压缩极限长度为A,安全弹子〔4〕的长度为B,弹子〔3〕的长度为C,锁体〔1〕上的弹子孔〔5〕的深度为D,则有条件公式A+B+C>D成立。为了不影响制锁工艺,最好是变更安全弹子〔4〕的长度,来满足上述公式成立的条件。
其优点是,在不破坏锁体的前提下,无法通过外力压缩弹子和弹簧的办法将锁打开。进一步提高了锁的保险性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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