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水果泥加工器无效
申请号: | 91211771.0 | 申请日: | 1991-05-31 |
公开(公告)号: | CN2091610U | 公开(公告)日: | 1992-01-01 |
发明(设计)人: | 姜亦训 | 申请(专利权)人: | 姜亦训 |
主分类号: | A47J19/00 | 分类号: | A47J19/00 |
代理公司: | 淄博市专利代理事务所 | 代理人: | 卢登涛 |
地址: | 255300 *** | 国省代码: | 山东;3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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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水果 加工 | ||
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厨房用具。具体的说,是一种可以将苹果、西红柿、梨等加工成泥状或酱状,供牙齿脱落的老年人和婴儿食用的水果泥加工器。
在现有技术中尚未发现有此种水果泥加工器。
本实用新型包含:一块金属板,在金属板上有若干组斜置的弧形或“V”形的微型刀;每一组微型刀的数量相同,并且刀刃同朝相一个中心点,微型刀的最前沿与中心点之间的垂直距离相同,在每一组刀中,刀与刀之间有一定的空隙,在些空隙在上述金属板上构成了一个通孔。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还可以通过以下措施实现:上述的金属板采用不锈钢板,或者采用铝合金板;微型刀的形状是弧形的;每一组刀的数量是5个;每一组中每一个微型刀的最前沿与中心点之间的距离是3毫米,在每一组微型刀中,刀所在的平面与上述不锈钢板或铝合金板之间的夹角是35度。
本实用新型的优点是:(1)操作简单,省时省力。操作者只需手持削过皮的水果在本实用新型上轻轻旋转摩擦,即可得到非常均匀的水果泥或水果酱;(2)加工出的水果泥或水果酱,仍能保持原水果的鲜美味道和营养;(3)成本低。(4)还可以利用其加工蒜末和姜末。
以下对照附图进一步说明如何实施本实用新型。
图1是本实用新型的俯视图和剖视图;
图2是局部俯视图和剖视图。
在实施本实用新型时,加工器体1可采用不锈钢板、铝合金板、马口铁板等;在加工微型刀2时,可利用冲床加工,每一组刀的数量最好在4到8个之间;微型刀2所在的平面与加工器体1之间的夹角最好在40度左右;通孔4可大可小;微型刀2的形状可以是弧形的或是“V”形的。本实用新型如果能作成系列产品则更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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