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头戴、拖行、提挂三用元霄玩具灯无效
申请号: | 91213798.3 | 申请日: | 1991-05-29 |
公开(公告)号: | CN2102142U | 公开(公告)日: | 1992-04-22 |
发明(设计)人: | 张晓鹰 | 申请(专利权)人: | 张晓鹰 |
主分类号: | A63H33/00 | 分类号: | A63H33/00;F21L15/06 |
代理公司: | 暂无信息 | 代理人: | 暂无信息 |
地址: | 210045 江苏省*** | 国省代码: | 江苏;3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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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拖行 提挂三用元霄 玩具 | ||
本实用新型是一种能戴在头部、放在地上拖行、用线绳提挂的塑料制成的三用元霄玩具灯。
目前生产的普通儿童元霄玩具灯只能拖、提,而且用法单一,更未设计生产头戴式玩具灯,元霄节众人上街游玩时,只见人不见灯。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生产一种既能在地上拖行、又能用线绳提挂,更能戴在头上娱乐的新型塑制三用元霄玩具灯,以活跃节日气氛。
本实用新型的基本构造:由灯体、头箍帽、轮架和发光(声)器组成。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是这样实现的:在玩具灯的主体灯体上呈三角形分布有三个拴线孔。在灯体内装有发光灯泡(或加发声器),与外接电源连接能发光(或加发声),灯体单独成灯,灯体底部设置有能与头箍帽、轮架相连接的连接扣;其配件头箍帽、轮架上分别设置有能与灯体相连接的连接扣。当需要提挂玩具灯时,只须用三根线拴在灯体的拴线孔上即成一只提挂式玩具灯,当灯体与头箍帽相连接时,就成为一个头戴式玩具灯,当灯体与轮架相连接时就成为一个能拖行的玩具灯,一灯三用,其中头戴式设计是本实用新型的首要特征。
由于用了连接装置,可以使原来只能提行或拖行的单用玩具灯变成了能提行、拖行、头戴的三用玩具灯,而且结构简单,实现方便。
下面结合附图对本实用新型作进一步说明:
图1是玩具灯灯体的侧视图。
图2是玩具灯灯体的正视图。
图3是玩具灯灯体底部仰视图。
图4是头箍帽的侧视图。
图5是头箍帽的正视图。
图6是头箍帽的俯视图。
图7是轮架的俯视图。
图8是轮架上轮子的正视图。
图中1、灯体;2、拴线孔;3、灯体连接扣;4、头箍帽连接扣;5、面具;6、帽带;7、轮架连接扣;8、轮子。
在图1、图2中,灯体(1)由透光材料制成,以吹塑彩印材料为佳,也可用注塑材料,其灯体的造形、色彩可任意设计,这里仅以兔形灯为图例。灯体上有拴线孔(2),呈三角形分布,底部设置有能与头箍帽、轮架上连接扣相连接的共用连接扣,如图3所示。连接扣用尼龙撕贴搭扣为佳,也可用揿钮、带扣等。
在图4、图5、图6中,头箍帽的上部设置有与灯体底部连接扣(3)相对应连接的连接扣(4),前部设置有简易面具(5),头箍帽为松紧式,可适合不同头径的需要。
如图7所示,轮架的轮轴上设置有能与灯体底部连接扣(3)相对应连接的连接扣(7),两侧轮子(8)的间距大于灯体底部宽度,以保证轮子(8)随意转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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