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抽吸罐无效
申请号: | 91221649.2 | 申请日: | 1991-09-05 |
公开(公告)号: | CN2104664U | 公开(公告)日: | 1992-05-20 |
发明(设计)人: | 徐怀安 | 申请(专利权)人: | 徐怀安 |
主分类号: | A61M1/08 | 分类号: | A61M1/08;A61H7/00 |
代理公司: | 潍坊市专利事务所 | 代理人: | 杜希现 |
地址: | 261041 山东*** | 国省代码: | 山东;3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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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抽吸 | ||
本实用新型属于人体加热器具技术领域。
拔罐疗法是祖国医学传统疗法之一,临床已广泛应用于肩背疼、腰腿疼、胃疼、腹泻、咳嗽、哮喘、急性扭伤、神经性皮炎等病的治疗。常用的拔罐有竹罐、陶罐、玻璃罐和抽气罐,前三种拔罐在使用时都需要用投火法或闪火法使罐内呈负压,因而不安全,易烧伤皮肤;抽气罐虽然无需燃火就具有大的吸力,但需要与抽气装置配套使用,而且操作复杂。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是设计一种使用时不需燃火、不需另配抽气装置的抽吸罐。
本实用新型包括罐筒,在罐筒内放置有从罐筒的顶面圆孔向上伸出的连杆,在连杆的下端固定有活塞托盘,活塞托盘上装有与罐筒内壁紧密接触的活塞,在连杆的上部设有拉把。
使用时,将本抽吸罐的罐沿置于施术部位,与皮肤紧贴,通过拉把向上拉动连杆,带动活塞上移,使罐筒内活塞下面的腔体形成负压,产生向上的吸力,将施术部位的皮肤吸入罐筒内高3-10mm,此时,该部位的皮肤充血、郁血,停留5-10分钟后,即可取罐。取罐时,通过拉把、连杆反方向回推活塞到使用前的位置就可将罐取下,不需燃火,不需另配抽气装置。
为使抽吸罐的吸力可调,连杆上对称地设置有横突,数量为3-6对,顶面圆孔上沿径向对称地设有两个缺口,使用时,横突从该两个缺口拉出后,再转动一个角度,利用横突将连杆固定在罐筒的顶面上,吸力的大小由活塞在罐筒内的高度确定,该高度又由横突固定。
为使抽吸罐更加适用,在罐筒的下沿设有与罐筒连为一体的外凸的横沿
附图示出了本实用新型的实施例,其中
图1为抽吸罐的主视图;
图2为抽吸罐的俯视图。
在本实施例中,罐筒(1)的下沿设有与罐筒(1)连为一体的外凸的横沿(2),罐筒(1)内放置有从罐筒(1)顶面圆孔(8)向上伸出的管状连杆(5),顶面圆孔(8)上沿径向对称地设有两个缺口(9),连杆(5)上对称地设有4对横突(6),在连杆(5)的下端设有与连杆(5)连为一体的活塞托盘(4),连杆(5)的上部旋接拉把(7),活塞托盘(4)上镶嵌有活塞(3),活塞(3)的外径大于罐筒(1)的内径0.1-0.2mm,为减小活塞(3)与园筒(1)的摩擦力,活塞(3)的外侧面上设有两个凹环(10)。
在本实施例中,罐筒(1)和横沿(2)选用透明塑料或玻璃制作,连杆(5)、横突(6)、活塞托盘(4)和拉把(7)选用硬塑料或铝合金制作,活塞(3)选用橡胶制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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