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消烟器无效
申请号: | 91223133.5 | 申请日: | 1991-08-17 |
公开(公告)号: | CN2122678U | 公开(公告)日: | 1992-11-25 |
发明(设计)人: | 宋和平;向天敏 | 申请(专利权)人: | 宋和平 |
主分类号: | B01D46/10 | 分类号: | B01D46/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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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 102206 *** | 国省代码: | 北京;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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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消烟器 | ||
本实用新型是一种有害烟雾(包括香烟烟雾、厨房烟雾、空气中有毒气体和粉尘)的净化装置,(并具有防御室外环境空气污染的意义)特别适用于家庭及公共场所(包括办公室、会议室、汽车、飞机、轮船、火车、宾馆、休息室等一切吸烟或有害气体的场所)。
八十年代末,我国曾出现过一种烟雾净化样机,但因产品造价高、体积大而直到现在无人实施,目前国内市场上尚无消烟器产品。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是提供一种强力吸气轮机和化学原料活性碳与纤维组织相复合而形成功能为净化各种有害气体的净化器。
本实用新型消烟器提供的净化装置,包括进气口(1)旋转气轮(2)固定气轮(3)气轮外壳(4)传动轴(5),如附图Ⅰ所示。净化组织为半球状塔形活性碳纤维过滤层(7)以增大净化组织的面积。并装有透气外罩(6)和透气内罩(8),处理气量>132m3/小时。净化组织固定在进气口前方。(如附图Ⅰ所示)烟尘饱和后可整体取下,更换活性碳纤维过滤层后,再继续使用。内罩和外罩可永久性使用(如附图2所示)。
有害气体由强力吸气轮机通过外罩吸入净化组织,经过活性碳吸附处理和纤维层的过滤,有害气体中的有毒成份,如香烟雾中的尼古丁与烟碱被净化组织净化。以上两种结构复合,其净化效率在98%以上,(现有技术为90%)而体积和造价只是现有技术的十分之一。
附图说明:
附图Ⅰ为消烟器结构示意图。图中1——吸气口,2——旋转气轮,3——固定气轮,4——汽轮外壳,5——传动轴。
附图2为净化组织结构示意图,图中6——透气外罩,7——半球状塔形活性碳纤维过滤层,8——透气内罩。
实施例:一消烟器,其外型尺寸为0.11米×0.13米×0.13米,实测处理气量为132m3/小时,净化效率为98%以上,噪声值低于60dB(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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