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能产生双火苗的打火机无效
申请号: | 91226222.2 | 申请日: | 1991-09-28 |
公开(公告)号: | CN2101823U | 公开(公告)日: | 1992-04-15 |
发明(设计)人: | 王志林 | 申请(专利权)人: | 王志林 |
主分类号: | F23Q2/167 | 分类号: | F23Q2/167 |
代理公司: | 暂无信息 | 代理人: | 暂无信息 |
地址: | 200070 上海*** | 国省代码: | 上海;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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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产生 火苗 打火机 | ||
1、一种能产生双火苗的打火机,包括外壳,贮气箱组件,点火装置,控制机构,以及由雾化器,混合室、出气头、燃烧炉、复燃件组成的防风组件,其特征在于还包括罩件;所述的雾化器和混合室互相连接或制成一体,构成雾化装置本体;所述的出气头和罩件互相连接或制成一体,构成分流机构;分流机构和雾化装置本体可移动或转动配合;控制机构与分流机构或雾化装置本体互相连接或制成一体;控制机构至少有一部分露在外壳上或伸出外壳。
2、一种能产生双火苗的打火机,包括外壳,贮气箱组件,点火装置,控制机构,以及由雾化器,混合室、出气头、燃烧炉、复燃件组成的防风组件,其特征在于还包括罩件;所述的出气头和罩件互相连接或制成一体,构成分流机构;分流机构和雾化器直接或间接地固定在打火机内的贮气箱组件上;控制机构与混合室互相连接或制成一体;混合室在分流机构和雾化器之间移动或转动;控制机构至少有一部分露在外壳上或伸出外壳。
3、一种能产生双火苗的打火机,包括外壳,贮气箱组件,点火装置,控制机构,以及由雾化器、混合室、出气头、燃烧炉、复燃件组成的防风组件,其特征在于还包括罩件;所述的雾化器、混合室和出气头互相连接,构成防风组件内芯;所述的防风组件内芯与罩件可移动或转动配合;控制机构与防风组件内芯或罩件互相连接或制成一体;控制机构至少有一部分露在外壳上或伸出外壳。
4、根据权利要求1或2或3所述的双火苗打火机,其特征在于,上述的控制机构为一滑块,所说的滑块在外壳上全方位滑动;或为一个在外壳上旋转的转盘。
5、根据权利要求1或2或3所述的双火苗打火机,其特征在于,上述的混合室中有一段起整流作用的喉管。
6、根据权利要求1或3所述的双火苗打火机,其特征在于,上述的燃烧炉的下部或周壁上有至少一个进氧通道。
7、根据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双火苗打火机,其特征在于,出气头的一剖面为倒T形,中心为主孔管,主孔管周围开有分气流道。
8、根据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双火苗打火机,其特征在于,出气头的剖面形状为H形的筒体,筒体上还有一中心孔管,孔管周围开有分气流道。
9、根据权利要求7所述的双火苗打火机,其特征在于,出气头中心孔管的下部有一锥形突出,中心孔管的明火通道从锥形突出的侧边导通。
10、根据权利要求8所述的双火苗打火机,其特征在于,混合室的顶端为一倒U形的筒体,筒体中心有一明火通道,明火通道与出气头的中心孔管配合,明火通道周围开有防风火流道,防风火流道与出气头的中心孔管周围的分气流道配合。
11、根据权利要求10所述的双火苗打火机,其特征在于,混合室顶端的筒体上的明火通道的下部有一锥形突出,出气头的中心孔管的明火通道与锥形突出的侧边导通。
12、根据权利要求1或2或3所述的双火苗打火机,其特征在于,上述的可相互移动的机构之间安有一复位弹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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