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可重复使用的气雾杀虫剂容器无效
申请号: | 91226525.6 | 申请日: | 1991-10-11 |
公开(公告)号: | CN2103528U | 公开(公告)日: | 1992-05-06 |
发明(设计)人: | 杨建民 | 申请(专利权)人: | 杨建民 |
主分类号: | B65D83/14 | 分类号: | B65D83/14 |
代理公司: | 暂无信息 | 代理人: | 暂无信息 |
地址: | 276100*** | 国省代码: | 山东;3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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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重复使用 杀虫剂 容器 | ||
本实用新型旨在对市售的家用气雾杀虫剂容器进行一种改进,使之能够重复使用。
现在使用的气雾杀虫剂容器都是一次性的,药剂用完后用户自己无法重复灌装,丢弃后即增加了环境污染,又增加了浪费。
本发明的任务是要在这种气雾杀虫剂容器上增加一个装置,使用户在将药剂用完后可自行重复灌装、使用。
本实用新型的任务是以如下方式实现的:在气雾杀虫剂容器顶部的密封盖上固定一个自行车内胎所用的进气阀门,药剂用完后将阀门芯取下。从该处灌装药剂,然后装上阀门芯,用气筒经阀门注气后即可使用。
本实用新型的具体结构由以下的实施例及其附图给出。
附图是本实用新型上部的侧视图。
图中:(1)为气雾杀虫剂容器。(2)为气雾杀虫剂容器的密封盖。(3)是气雾杀虫剂容器的喷嘴。(4)是固定在气雾杀虫剂容器密封盖上的阀门,该阀门与自行车内胎阀门为同样结构,经该阀门可重复灌装液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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