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结构改良的悬吊式自动灭火器无效
申请号: | 91228659.8 | 申请日: | 1991-11-14 |
公开(公告)号: | CN2107932U | 公开(公告)日: | 1992-06-24 |
发明(设计)人: | 黄翠花 | 申请(专利权)人: | 台湾三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A62C37/36 | 分类号: | A62C37/36;A62C35/11 |
代理公司: | 中国专利代理(香港)有限公司 | 代理人: | 肖尔刚 |
地址: | 中国*** | 国省代码: | 台湾;7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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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结构 改良 悬吊 自动 灭火器 | ||
本实用新型为一种结构改良的悬吊式自动灭火器,其主要是在悬吊式自动灭火器的温度控制瓶侧以固定座组装一撞击器,而该撞击器则由组装在旁侧的感烟器来加以控制,当室内温度升高而超过温度控制瓶的极限时,则该温度控制瓶会自动爆开,而令悬吊式自动灭火器的阀门开启进行灭火作业,又倘室内仅是燃烧而温度未急速上升时,则可由感烟器察觉浓烟,并作动撞击器,而可由撞击器将温度控制瓶击碎,令悬吊式自动灭火器发挥其灭火的功效。
以目前的建筑物灭火设备来看,虽然在相关的规定中均要求建筑物必需要设置消防栓或吊挂灭火器,但其均必需由人来进行操作,才能够发挥其应有的效用,但由于生活型态的改变,使得人们无法随时处在建筑物中,但在建筑物中的电器、电线或其他物质均有可能引发火灾,对于此类火灾的发生因为没有人在旁侧,因而使得各种消防设备形同虚设,为了克服此一问题,乃有自动灭火器被发展出来。
在较新颖的高层建筑物中均备置有消防管路,并配置有全自动的感温器或感烟器,甚至于在其管理室设有全套的警报设备,因而可发挥最佳的安全效果,但在一般性或较早期的建筑物中则不可能重新配置消防管路,为了解决此一问题,因而有厂商发展出了更具实用性的悬吊式自动灭火器,此种灭火器可以依使用者的需要随时加以安装,相当方便,同时其在下端均设置有一温度控制瓶,藉由该玻璃瓶中的酒精来提供感温作用,当室内温度超过酒精的沸点时,即会因酒精汽化而令该玻璃瓶自动爆裂,而使活塞开启,让悬吊式自动灭火器中的化学物质喷出,发挥灭火功效,此种设计虽然能够达到自动灭火的功效,但其在实际使用上并无法发挥其应有的功效。
就以一般火灾发生的状况来加以分板,大致上可以分成三个阶段:初期、成长期入全盛期,在初期的状况下最容易加以,亦最容易扑灭;尤其是在现代化的建筑物中,其火灾发生的初期往往仅是部分装璜发生燃烧,此时因为在室内仅有浓烟而温度并未急速上升,因而使得习知的悬吊式自动灭火器的温度控制瓶无法发挥其效用,而错失最佳的灭火时机,习知的悬吊式自动灭火器的温度控制瓶一定要等到火灾已发展至成长期或全盛期时火苗乱窜,而室内温度上升到一定程度时,才能够感测到火灾的发生,即令在当时温度控制瓶爆开而令悬吊式自动灭火器喷洒出灭火物质,亦无法达到灭火的功效;此实为习知悬吊式自动灭火器在结构设计上不够精良所造成的缺失。
本实用新型即是为了让悬吊式自动灭火器能够在火灾发生的初期既发挥其灭火功效,所加以改良而得。
本实用新型的首要目的在于:藉由感烟器所控制的撞击器与温度控制瓶相配合,而可在感烟器感测到浓烟时即作动撞击器,而将温度控制瓶撞破,令悬吊式自动灭火器发挥其功效,而可在火灾发生的初期即将火扑灭。
本实用新型的再一目的在于:藉由感烟器所控制的撞击器与温度控制瓶相配合,而可令悬吊式自动来火器兼具感烟与感温两种作用,而可在任一种状况发生时,均可发挥其及时灭火的功效。
本实用新型提供一种结构改良的悬吊式自动灭火器,其是由悬吊式自动灭火器与感烟器所结合而成,其特征在于:
在悬吊式自动灭火器的喷洒头温度控制瓶侧由固定座组装一撞击器,该撞击器是由感烟器来加以控制;
藉此,当感烟器感测到浓烟时,即可作动撞击器将悬吊式自动灭火器喷洒头上的温度控制瓶击破,而发挥灭火功效。
以下结合附图进一步说明本实用新型的结构特征及目的。
附图简要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的外观示意图;
图2为本实用新型的感烟器内部结构配置示意图;
图3为本实用新型的撞击器击破温度控制瓶的动作示意图。
请参阅图1所示,其为本实用新型的外观示意图,由此图中可以见到悬吊式自动灭火器10为一球状的容器,其可组装在天花板70的上方,在该悬吊式自动灭火器10中盛状着灭火用的化学物质,在悬吊式自动灭火器10的下端则为一穿出在天花板70下方的喷洒头20,在该喷洒头20的一侧为一压力表30,其是用以显示悬吊式自动灭火器10中的压力,而可确保其处于正常的可使用状况,又在喷洒头20的下端组状有一温度控制瓶40,其为一容置有酒精或类似物质的玻璃瓶,该温度控制瓶40顶持在喷洒头20的活塞下方,当温度控制瓶40爆破时,即会令其活塞被悬吊式自动灭火器10中的压力推出,而发挥灭火的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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