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烟花爆竹无效
申请号: | 91229621.6 | 申请日: | 1991-11-29 |
公开(公告)号: | CN2112133U | 公开(公告)日: | 1992-08-05 |
发明(设计)人: | 赵子刚;张惠明 | 申请(专利权)人: | 赵子刚 |
主分类号: | F42B4/00 | 分类号: | F42B4/00;F42B4/04 |
代理公司: | 暂无信息 | 代理人: | 暂无信息 |
地址: | 030009 山西省太*** | 国省代码: | 山西;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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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烟花爆竹 | ||
1、烟花爆竹,特别是用导火索引燃或引爆的烟花爆竹,其特征在于导火索(1)不插入导火索孔(2)中,而是附置在壳体(3)之外,导火索孔(2)中或该孔的外部设有易于启封的封闭物(4),或是由易于启封的封闭物(5)将导火索(1)封闭在壳体(3)之内。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烟花爆竹,其特征在于至少设有一个能插入多响炮底部空腔(6)内的底座(7)。
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烟花爆竹,其特征在于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多响炮被定位在彼此相连的底座(7)上,与此相配套的导火索是由连接在一起的至少一根主导火索(8)与至少一根副导火索(9)组成。
4、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烟花爆竹,其特征在于副导火索(9)与主导火索(8)相连接一端的断面(11)应朝向主导火索(8)的前端(10)。
5、根据权利要求3或4所述的烟花爆竹,其特征在于主导火索(8)在许多多响炮之间曲折地穿绕而过,副导火索(9)则根据这些多响炮的不同位置被定位在主导火索(8)上。
6、根据权利要求3或4所述的烟花爆竹,其特征在于许多多响炮至少组成一个环形炮组(12)。
7、根据权利要求6所述的烟花爆竹,其特征在于主导火索(8)位于环形炮组(12)之内,副导火索(9)则根据这些多响炮的不同位置被定位在主导火索(8)上。
8、根据权利要求2、3或4所述的烟花爆竹,其特征在于底座(7)的上部为圆柱体。
9、根据权利要求2、3或4所述的烟花爆竹,其特征在于空腔(6)内设有饼状防火隔层(13)。
10、根据权利要求1、2、3或4所述的烟花爆竹,其特征在于封闭物(4)是前端为圆柱体的塞子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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