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灯光艺术装饰画无效

专利信息
申请号: 91230031.0 申请日: 1991-09-24
公开(公告)号: CN2139899Y 公开(公告)日: 1993-08-11
发明(设计)人: 李峰;李伟;蒋鲜;李志辉 申请(专利权)人: 李峰;李伟;蒋鲜;李志辉
主分类号: B44F1/06 分类号: B44F1/06
代理公司: 暂无信息 代理人: 暂无信息
地址: 四川省万县*** 国省代码: 四川;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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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搜索关键词: 灯光 艺术 装饰画
【说明书】:

实用新型是一种室内装饰画,它属于工艺美术品技术领域。

现有的装饰画在光线稍差的室内,装饰效果不理想,为了解决这一问题,有的在装饰画前面加有适当的灯光,80年代末又出现了灯箱画,灯箱画显示出了很高的艺术效果,但它所用的画不是普通纸画而是用摄影反转片制成,价格昂贵。目前它只用于装饰高级宾馆,豪华商场,不能进入普通家庭。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是提供一种价廉的、装饰效果与灯箱画相同的灯光艺术装饰画。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是这样实现的,它是由外框架(1)、玻璃(2)、画(3)构成,其特征在于贴在玻璃(2)上的画是由两层或数层相同图案重叠而成。并通过透明处理后设于玻璃与外框架内,其艺术效果是通过画背面灯光透过而产生的。

按上述方法制成的灯光艺术装饰画与现有技术比较有如下优点:

1、美观、实用,既美化居室,又作照明用。

2、立体感强,层次丰富,艺术效果好。

3、生产简单、成本低,一幅1米×1.5米的反转片灯箱画价值1356.39元(0.84元/英寸2),同样大小的灯光艺术装饰画价值仅67元,降低成本95%以上。

4、反转片灯箱画必需有灯光透过才能显示其装饰效果,无灯光透过时,画面就象照相底片一样过黑而失去装饰性。本实用新型灯光艺术装饰画,有灯光透过时效果与反转片灯箱画相同,如同彩色电影画面一样,无灯光透过时装饰效果与普通纸画相同。

附图为本实用新型的结构示意图和使用安装图。

图1为使用安装图,图2为挂式结构示意图,图中:

1、外框架        2、玻璃        3、画

4、日光灯        5、墙壁

下面结合附图对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作进一步详述,该灯光艺术装饰画包括:外框架、玻璃、画、本实用新型其特征在于画是普通纸画通过透明处理的;贴在玻璃上的画是两张或数张相同的画重叠起来的,其制作步骤是:第一步,将纸画进行透明处理,第二步,将透明处理后的画重叠贴在玻璃上,(要求图案要完全重合)第三步,将贴有画的玻片装在外框架上,外框架可做成挂式也可作成灯箱式。外框架可用各种装饰材料加以装饰,如用美铝曲板、复合板、塑料板、金属墙纸铝合金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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