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凝聚反应除油罐无效
申请号: | 91232102.4 | 申请日: | 1991-12-09 |
公开(公告)号: | CN2108717U | 公开(公告)日: | 1992-07-01 |
发明(设计)人: | 高秉忠;邵佩钰;葛和平;阎周才 | 申请(专利权)人: | 无锡县节能净化设备厂 |
主分类号: | C02F1/40 | 分类号: | C02F1/40 |
代理公司: | 浙江大学专利代理事务所 | 代理人: | 张法高 |
地址: | 21410*** | 国省代码: | 江苏;3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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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凝聚 反应 油罐 | ||
1、一种凝聚反应除油罐,其特征在于它具有罐体[8],在罐体壁上设有接触反应室,排水口[9],排油污口[10],接触反应室包括凝聚反应区,接触反应区,凝聚反应区具有与罐体园截面割向设有凝聚反应区挡板[1],挡板两侧与罐体园筒壁相接,其内设有油水分离槽[2],水槽两端分别与挡板侧面和园筒壁相接,并与罐体上的污水进口[3]相通;接触反应区具有与罐体园截面割向,与罐体中心轴线斜向设有接触反应区挡板[4],挡板两侧与罐体园筒壁相接,挡板下端设有接触反应区底板[6],并分别与挡板和园筒壁相接,接触反应区与罐体上的溶气水进口[5]相通,在接触反应区底部设有排污口[7]。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凝聚反应除油罐,其特征在于,所说接触反应室有二个或二个以上,对称设置。
3、根据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一种凝聚反应除油罐,其特征在于,所说接触反应区挡板与水平面的夹角为97-105度,接触反应区底板与垂直平面的夹角为58-65度。
4、根据权利要求1或3所述的一种凝聚反应除油罐,其特征在于,所说接触反应区挡板与水平面的夹角为100度,接触反应区底板与垂直平面的夹角是60度。
5、根据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一种凝聚反应除油罐,其特征在于,所说接触反应区挡板长度,挡板上端中心与罐壁距离,和挡板下端中心与罐壁距离比为3: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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