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改良法硫化碱生产工艺无效
申请号: | 92104329.5 | 申请日: | 1992-06-04 |
公开(公告)号: | CN1067225A | 公开(公告)日: | 1992-12-23 |
发明(设计)人: | 王银川;陈平 | 申请(专利权)人: | 王银川;陈平 |
主分类号: | C01B17/24 | 分类号: | C01B17/24 |
代理公司: | 暂无信息 | 代理人: | 暂无信息 |
地址: | 730000 甘肃省*** | 国省代码: | 甘肃;6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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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改良 硫化 生产工艺 | ||
本发明涉及用芒硝、煤粉还原生产工业硫化碱(Na2S)方法,属于无机盐制造领域。
我国工业硫化碱生产大部分采用芒硝与还原煤配比混合,在高温下还原生成含硫化钠的炉料(黑灰),该炉料经溶解、澄清、蒸发后制成各种形态工业硫化碱产品。该法在炉内存在许多付反应生成Na2CO3、Na2SO3、Na2S2O3,等杂质,另外还有一部分未反应的Na2SO4,这些杂质在溶解黑灰时转入液相,溶液经澄清后蒸发,当碱液浓度上升到35°Be,这些杂质开始析出,称为“精渣”。为了除尽它们,生产中常控制碱液浓度到40-42°Be时停火清除精渣,也有不停火的,但要每隔30-40分钟捞一次精渣,以便确保产品质量,改善产品色泽。
由于精渣的存在生产中只能用直接火大锅蒸发硫化碱液,不仅出精渣会带走一部分Na2S,而且生产面貌简陋,能耗高,有时烧穿锅底。如果使用蒸发器改善生产面貌、降低能耗,则精渣又会影响产品质量。
另外,对于析出的精渣处理较麻烦,尤其是小硫化碱厂对此不好办。
本发明的主要任务是找到一种方法使蒸发过程中不出精渣,以利于蒸发器的使用。
本发明技术方案如下:
生产中采用芒硝∶还原煤为100∶19-35的比例制混合料,我们在该混合料中添加了少量重晶石粉(含BaSO4)便达到了蒸发不出精渣的目的。因为按芒硝∶煤∶重晶石为100∶19-35∶2-12的比例,混合料中不仅有反应。
而且同时还有如下反应:
当炉料黑灰溶解时不仅Na2S和杂质Na2CO3、Na2SO4、Na2SO3Na2S2O3会溶于水中,而且部分BaS也溶于水中,它与杂质立即发生如下反应:
这些反应由于可以产生沉淀,故反应可以进行到底,这样。随杂质变成钡盐沉淀,原来没有溶解的BaS会逐渐转入液相,而与杂质反应最后直到杂质除尽为止。
由于不同工厂生产条件不一样,产生的精渣量也不一样。因此,芒硝、煤、重晶石粉配比中重晶石的量也不尽一致。一般可以按每1kg精渣配1.5~2.5kg重晶石粉,大体形成芒硝∶煤∶重晶石为100∶20-35∶2-11的比例。
按本发明的方法可以不动现有煤粉还原硫化碱生产厂的任何设备,仅在配方中根据各厂自己精渣的产生量计算,将重晶石粉配入配方中,即可实现蒸发中不出精渣。这样可使工人劳动强度大大降低蒸发锅不会因结疤而穿孔,硫化碱损失减少,又利于蒸发器的使用。
最佳实施例:
某工厂采用反射炉还原芒硝生产硫化碱,平均每生产1吨工业硫化碱可产生精渣20kg,依本发明计算,每生产1吨产品应添加46kg重晶石粉(BaSO4≥95%),按每吨产品芒硝(85风化硝)消耗1.8吨,按芒硝∶煤为100∶19-25的比例,取100∶25,则消耗还原煤450kg,那么混合料中芒硝∶煤∶重晶石应为1800∶450∶46,亦即每100公斤芒硝煤混合料中添加2kg重晶石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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