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人造石镜面板及其制造方法无效
申请号: | 92107161.2 | 申请日: | 1992-09-29 |
公开(公告)号: | CN1084806A | 公开(公告)日: | 1994-04-06 |
发明(设计)人: | 李健军;汤光秀;罗自强;刘捷 | 申请(专利权)人: | 湖南省建筑材料研究设计院 |
主分类号: | B32B13/00 | 分类号: | B32B13/00 |
代理公司: | 湖南省专利服务中心 | 代理人: | 罗建民 |
地址: | 410011 *** | 国省代码: | 湖南;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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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人造石 面板 及其 制造 方法 | ||
1、一种人造石镜面板,由无机胶凝材料与聚合物乳胶液、纤维材料及骨料组合而成的混合物,它包括面层,底料层,其特征在于面层材料的配比范围为(重量份);
无机胶凝材料 1份
聚合物乳胶液 0.1-0.4份
骨料 0.4-1.65份
添加剂 0.1-0.25份
水 0.5-0.8份
底料层材料的配比范围为(重量份):
无机胶凝材料 1份
聚合物乳胶液 0.05-0.2份
纤维材料 0.04-0.15份
骨料 0.2-1.10份
水 0.5-0.8份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人造石镜面板,其特征在于面层材料中还有纤维材料,颜料,其在面层材料的配比中的用量范围为纤维材料0-0.05份,颜料:0-0.4份,底料层材料中还有添加剂,在配比中的用量范围为0-0.15份。
3、根据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人造石镜面板,其特征在于骨料为轻质骨料、矿石料、砂,在面层材料的配比中的用量范围为:轻质骨料、矿石料:0.2-0.6份、砂:0.2-1份,在底料层材料的配比中的用量范围为:轻质骨料、矿石料:0.2-0.8份、砂:0-0.3份,在面层和底层料使用的添加剂为膨胀剂。
4、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人造石镜面板,其特征在于无机胶凝材料为水泥、石膏、水玻璃、硅溶胶等之中的一种或二种及其以上的混合物,聚合物乳胶为水溶性树脂乳液,如水溶性环氧树脂乳胶液、丙烯酸树脂乳液,苯丙树脂乳胶液,聚醋酸乙烯系,聚乙烯醇缩醛系树脂乳胶液等,可为其中一种或二种及其以上的混合物,纤维材料可为无机或有机或植物纤维等,骨料为无机粒状物、植物粒状物,塑料粒状物。
5、一种制造人造石镜面板的方法,包括以下步骤:
(1)、面层材料配制:将无机胶凝材料、纤维材料、骨料按规定比例称重,而将聚合物乳胶液、颜料、水按规定比例称重后混合在一起,使颜料和聚合物乳胶液在水中分散,然后再与称好的无机胶凝材料、短切纤维材料、骨料进行混合并进行充分搅拌,
(2)、将面层材料浇人组装好的模具内,振动密实,进行一次成型,
(3)、在面层材料配料的同时配制底料层配料;将无机胶凝材料、纤维材料、骨料、按规定比例称取,将聚合物乳胶液与水按规定比例混溶后,再与前面的物料混合搅拌,
(4)、二次成型:先将规定比例的纤维材料均匀置于一次成型后的料上(在底层料的配料中没有配纤维材料时),将配好的底料层料浇入模内复盖在面料或纤维材料之上,然后振动密实,
(5)、养护、脱模:二次成型完毕后进行自然养护或蒸汽养护,1-2天后可以脱模再养护至要求龄期,蒸汽养护温度应低于80℃,
(6)、稳定处理:完成养护后的镜面板表面干燥1-2毫米深度时,可刷涂或喷涂稳定剂,
(7)、常温干燥固化。
6、根据权利要求5所述的人造石镜面板,其特征在于对人造石镜面板刷涂或喷涂稳定剂后再刷涂或喷涂增光剂。
7、根据权利要求5或6所述的人造石镜面板,其特征在于稳定剂是采用5%-10%丙酮戊乙酸已或酯或汽油与90%-95%的不干性油类混合反应而成(重量百分比)。
8、根据权利要求6所述的人造石镜面板,其特征在于增光剂是采用不饱和聚酯树脂5-20%与苯乙烯10-40%、甲基丙烯酸甲酯30-60%以及固化剂2-8%、促进剂3-8%、消泡剂0.1-0.5%(重量百分比)混合反应而得。
9、根据权利要求7所述的人造石镜面板,其特征在于增光剂是采用不饱和聚酯树脂5-20%与苯乙烯10-40%、甲基丙烯酸甲酯30-60%以及固化剂2-8%、促进剂3-8%、消泡剂0.1-0.5%(重量百分比)混合反应而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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