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白血康术无效
申请号: | 92112038.9 | 申请日: | 1992-10-16 |
公开(公告)号: | CN1085783A | 公开(公告)日: | 1994-04-27 |
发明(设计)人: | 赵文元;孙宪增;卓绍;古继旺;朱孔思;杨圣永 | 申请(专利权)人: | 赵文元;孙宪增;卓绍;古继旺;朱孔思;杨圣永 |
主分类号: | A61K35/78 | 分类号: | A61K35/78 |
代理公司: | 暂无信息 | 代理人: | 暂无信息 |
地址: | 27670*** | 国省代码: | 山东;3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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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白血 | ||
1、白血康术,属医药学科技领域。该术一是将动物的骨髓经过加工处理后取其滤液;二是将草药狼毒、马钱子、大枣经加工处理制成大枣霜;三是将草药西洋参、枸杞、首乌、没药、黄芪、地骨皮、玳瑁、黄精、白术加工处理制成药散。其特征是:
A、所述滤液,一是取动物的骨髓1千克,捣烂后置四十度恒温器中发酵七天,待其生霉。二是将发酵生霉的药料,用百分之七十五的乙醇进行醇解七天。三是将脱醇的液料,给以加压抽滤出所求液体。
B、所述大枣霜,一是取草药狼毒、马钱子各50克,二药合并用微火炒黄后稍加粉碎,二是取大枣1千克,和上二药一起,置蒸笼中蒸煮两小时,之后取出晒干,(大枣去核)加工成药粉,即为大枣霜。
C、所述药散,是将草药西洋参、枸杞、首乌、没药、黄芪、地骨皮、玳瑁、黄精、白术各五十克,用百分之五十的盐水,稍加浸泡后,焙干研成细粉,即为药散。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之术,其特征是:将所求大枣霜和药散,用所求液体稠调和成丸状小颗粒,即得白血康。
3、根据权利要求1、2所述之术而求得的白血康,患者每次服10克,一日三次,四周为一疗程。服药后如有头晕等不适,可将药量酌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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