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高压放电灯无效
申请号: | 92114396.6 | 申请日: | 1992-12-01 |
公开(公告)号: | CN1074554A | 公开(公告)日: | 1993-07-21 |
发明(设计)人: | R·P·肖尔;B·R·韦伯 | 申请(专利权)人: | 菲利浦光灯制造公司 |
主分类号: | H01J61/12 | 分类号: | H01J61/12;H01J61/82;H01J65/00 |
代理公司: | 中国专利代理(香港)有限公司 | 代理人: | 肖掬昌,王忠忠 |
地址: | 荷兰艾*** | 国省代码: | 暂无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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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高压 电灯 | ||
1、一种高压放电灯,包括:一个透光的放电容器,以气密的形式密封;和填充物,装在所述放电容器中,由金属化合物(2)和稀有气体组成,其中所述金属化合物在正常工作过程中蒸发并分解形成冷凝的金属粒子,这些金属粒子以白炽辐射方式时发光,其特征在于,金属化合物(2)选自铪的卤化物和锆的卤化物。
2、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高压放电灯,其特征在于,该放电灯没有电极,且稀有气体的压力在室温下仅为30毫巴。
3、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高压放电灯,其特征在于,该放电灯没有电极,且里面装有缓冲气体作为其填充物的成分之一。
4、如权利要求3所述的高压放电灯,其特征在于,工作时,缓冲气体的压力大于1巴。
5、如权利要求4所述的高压放电灯,其特征在于,缓冲气体的压力在2巴与40巴之间。
6、如权利要求3、4或5所述的高压放电灯,其特征在于,缓冲气体选自氩、氙和汞。
7、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高压放电灯,其特征在于,该放电灯有内电极(13),具填充物含汞(12)作为缓冲气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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