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薄荷油掺伪速测法无效
申请号: | 92114865.8 | 申请日: | 1992-12-19 |
公开(公告)号: | CN1033470C | 公开(公告)日: | 1996-12-04 |
发明(设计)人: | 吕小斌 | 申请(专利权)人: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徽进出口商品检验局 |
主分类号: | G01N33/28 | 分类号: | G01N33/28 |
代理公司: | 中国科学院合肥专利事务所 | 代理人: | 任岗生 |
地址: | 230061*** | 国省代码: | 安徽;3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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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薄荷油 掺伪速测法 | ||
本发明是一种薄荷油掺伪速测法,它属于借助于测定材料的化学或物理性质来测试或分析材料的领域,特别是涉及采用萃取分离法和应用测试凝固点的方法。
薄荷油是来自农民从其种植的薄荷中自行提取的高价值商品,在收购中发现时有一些掺杂物的存在。这些杂物会不同程度地破坏薄荷油的品质,严重影响其使用价值,同时也给收购、加工的厂家带来较大的经济损失。现行的验收薄荷油的方法主要是传统的鼻闻眼看的感官测试,它仅能对石头、土块、白糖、水等杂物进行有效地检测,而对少数人的故意掺杂物,如矿物油、酒精、松节油则无能为力,因为这些掺杂物在现行的薄荷油产品检验标准中没有此项分析鉴定内容,并且不易被发现。为避免经济损失,收购部门也使用气相色谱仪来分析鉴定薄荷油中酒精、松节油的存在与含量,但这需要有昂贵的精密仪器与较高的辅助条件(温、湿度控制,氮气、氢气的供应,以及专业人员),并且检测分析一次尚需一小时之久(还未含仪器稳定的时间),这在数以百计的农村收购现场是难以做到的。在CN85109541A中公开了一种生漆质量检验的方法。它的目的是根据生漆的主要质量指标,提供一种在生漆的生产和收购中可方便使用的检验方法。构成是以冰乙酸(CH3COOH)溶剂作为萃取溶剂检验生漆内掺有的油溶性杂质,以二甲苯(C3H10)溶剂和蒸馏水作为萃取溶剂检验生漆内掺有的难溶及水溶性杂物。不足之处是这种方法只能用于检验生漆中的掺假物,而不能检测出薄荷油中的掺杂物。
本发明的目的在于避免上述现有技术中的不足之处而提供一种简单方便、经济实用,几分钟即能操作、判定的薄荷油掺伪速测法。
本发明的目的可以通过以下措施来达到:将薄荷油滴入60~80%浓度的乙醇溶液中,以该溶液出现混浊或有小油滴析出为矿物油存在的判定。因为薄荷油能全溶于由无水乙醇与蒸馏水按体积比为60~80%,20~40%所配制成的溶液,而矿物油则不溶;因此掺有矿物油的薄何油被滴入该溶液中后,因矿物油不溶而呈白色烟雾状或析出油珠。
本发明相比现有技术具有如下优点:
1.操作简单,使用方便,一般人员只需经过短期学习、了解即可操作并判定;
2.用于检验的溶液、薄荷油样的用量少,检验时间短,所以检测的成本低廉;
3.既不需贵重的精密仪器,也不需苛刻的检验条件和环境要求,且易于准确地判定油中是否掺伪,故适用于基层收油点多量大的实际情况。
下面将结合实施例对本发明作进一步地详述:
实施例1:
室温时,在具玻塞的分刻度为0.2ml的10ml玻璃量筒中置有9ml70%浓度的乙醇溶液,将待检的薄荷油样1ml逐滴滴入该量筒中,观察油滴在量筒中自上而下的溶解状态。若呈透明或丝状透明(有时呈微蓝色)均表明薄荷油中未掺入矿物油;若油样在溶解过程中使量筒中溶液呈不透明的白色烟雾状(久置不澄清)或有小油滴析出悬浮在溶液表面,则表明该油样中掺有矿物油(煤油或柴油或变压器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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