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气筒无效
申请号: | 92201470.1 | 申请日: | 1992-01-28 |
公开(公告)号: | CN2112706U | 公开(公告)日: | 1992-08-12 |
发明(设计)人: | 蔡宏一 | 申请(专利权)人: | 蔡宏一 |
主分类号: | F04B33/00 | 分类号: | F04B33/00 |
代理公司: | 北京市科技专利事务所 | 代理人: | 陈君智 |
地址: | 314200*** | 国省代码: | 浙江;3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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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气筒 | ||
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气筒,适于非机动车轮胎的充气,主要由筒体及活塞杆组成。
交通运输车辆中,自行车、三轮车以它们各自的特色,其数量在日益发展增多,同时也有共同的令人烦脑的缺点,即车轮内胎易受冷冻、日晒、钉扎而漏气,给使用者带来诸多不便,如在路途中发生瘪胎事故,当时找不到气筒,只能继续使用瘪胎车辆,车胎则极易损坏。现有的气筒因筒体过长,携带不便,令人烦脑的问题至今未能得到解决。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是提供一种气筒,筒体外形短,排气量却与现有气筒相当,便于外出携带,可满足随时打气的需要。
本实用新型目的是采取以下措施实现的:为实现气筒筒体短又不减少排气量的目的,设计一种拉杆式气筒,即在比现有气筒短的筒体内,套有不同直径的副筒体,可由活塞杆拉出或推进筒体,以增大或减小气筒总容积,改变排气量。
本实用新型与现有技术相比优点如下:
1.本气筒外形筒体短,携带方便。
2.本气筒筒体是拉杆式,可根据需要随意增减排气量。
附图是本实用新型气筒结构示意图。
本实用新型结合附图具体实施如下:本实用新型气筒采用拉杆式筒体。气筒筒体1的长度可为现有气筒的 1/2 、 1/3 或 1/4 ,在其内套有一个以上不同直径的副筒体2,活塞杆3在最小直径的副筒体内,构成气筒。本实施例筒体长度为现有气筒的 1/2 ,设有一个副筒体。
携带时,将副筒体及活塞杆会压缩在气筒筒体中,总长度为现有气筒的一半,很小巧。使用时,拉起活塞杆,并带出副筒体,气筒总长度则与现有气筒一样,活塞下压时,副筒体中空气,首先被排出气筒压入胎内,待活塞压到副筒体底面再继续带动副筒体一起下至气筒筒底,气筒内空气全部压入胎内,如此动作反复数次,胎内的气便足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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