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汽车照明大灯活动装置无效
申请号: | 92204951.3 | 申请日: | 1992-03-19 |
公开(公告)号: | CN2136769Y | 公开(公告)日: | 1993-06-23 |
发明(设计)人: | 王正柏 | 申请(专利权)人: | 王正柏 |
主分类号: | B60Q1/08 | 分类号: | B60Q1/08 |
代理公司: | 青海省专利服务中心 | 代理人: | 范远明 |
地址: | 810001*** | 国省代码: | 青海;6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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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汽车 照明 大灯 活动 装置 | ||
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汽车照明大灯的活动装置。
现广泛使用的汽车照明大灯都是固定死的,这种大灯在平路上行驶时其照明效果还可以,但在上坡下坡时则其照明效果很差,尤其在路面坡度变化很大时更为明显,这种现象被驾驶员幽默地形容为:“上坡灯照天,下坡看不见”。由此使得驾驶员不能保持良好的视距,于安全行车不利。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是提供一种活动的,并使驾驶员能保持良好视距的汽车照明大灯活动装置。
图1为本实用新型汽车照明大灯活动装置的结构示意图,
图2为图1的A-A剖视示意图。
图3为图1的B-B剖视示意图。下面结合附图加以说明。
这种汽车照明大灯活动装置的特征是在车灯(1)的重心位置,设置一型转动件(2),型转动件(2)通过活动销轴(3)与灯支架(5)相连接。型转动件(2)最好由各种金属材料制造。为防止汽车剧烈颠簸或刹车时车灯发生大幅度摆动,可在灯支架(5)上设有减震装置(4),减震装置(4)可采用橡胶或弹簧均可。当汽车上、下坡时,照明大灯将转动一个与路面坡度相应的角度,使车灯的照明光线始终保持良好视距,以确保行车安全。如汽车上坡时,车灯(1)重心后移,型转动件(2)将车灯(1)向前转动一个角度α;如汽车下坡时,车灯(1)重心前移,型转动件(2)将车灯(1)向后转动一个相应角度α。由于车灯在上、下坡时不断转动有效角度,从而有效保持汽车大灯的良好视距,它对于行车安全十分有利。减震装置(4)主要靠它的弹性力起减震作用,当车剧烈颠簸和刹车时,型转动件(2)的下部就会碰到减震装置(4)的两端,由此可减缓车灯(1)的剧烈摆动。型转动件(2)在灯支架(5)上的前后摆动角度α为5-25°最佳。
这种汽车照明大灯活动装置具有结构简单、造价低、便于安装和维修等优点,可有效改善那种“上坡灯明天,下坡看不见”的现象,从而大大地提高夜间行车的安全系数。
图1也可作为本实用新型的实施例示意图,该实施例的减震装置(4)为减震销,减震销里设有弹簧(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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