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一种带微型保险箱的家用电冰箱无效
申请号: | 92215022.2 | 申请日: | 1992-01-08 |
公开(公告)号: | CN2108255U | 公开(公告)日: | 1992-06-24 |
发明(设计)人: | 庄义大 | 申请(专利权)人: | 庄义大 |
主分类号: | F25D29/00 | 分类号: | F25D29/00 |
代理公司: | 复旦大学专利事务所 | 代理人: | 陶金龙 |
地址: | 200434 上海*** | 国省代码: | 上海;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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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微型 保险箱 家用 电冰箱 | ||
本实用新型属于电冰箱制造技术。
目前的家用电冰箱仅为单一功能,即致冷保存食品。而目前的家用保险箱也仅为单一功能。且体积较大,放置家中占了较大空间,而如果将保险箱做的较小时某些情况下将失去保险的意义,例如,窃贼可将保险箱一起窃走。
本实用新型提供了一种新型的电冰箱结构,它附带了一微型保险箱2。该保险箱2与电冰箱主体1可通过紧固件,例如用螺栓或铆钉连成一体,或者在生产时将保险箱机架与电冰箱机架浇铸成一体。该保险箱2可位于冰箱主体1的底部,其长边L和宽边W尺寸可与冰箱主体尺寸相同,其高度H可在10~20厘米。
或者该保险箱2可位于冰箱主体1的下侧边部,其长边L尺寸可为冰箱主体长边尺寸的一半,其宽边W尺寸可为冰箱主体宽边尺寸相等,其高H可为20~40厘米。
图1.图2.为本实用新型的二种结构示意图,其中(a)为正视图,(b)为侧视图。
本实用新型将家用保险箱与家用冰箱巧妙地结合在一起。克服了家用保险箱过大占用房间空间、过小失去保险箱意义之缺点,为家庭提供一种既有冰箱功能又能保存贵重物品和财产的新型家用电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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