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机制出口花皮爆竹无效
申请号: | 92217206.4 | 申请日: | 1992-06-20 |
公开(公告)号: | CN2128373Y | 公开(公告)日: | 1993-03-17 |
发明(设计)人: | 刘学良 | 申请(专利权)人: | 醴陵市孙家湾出口花炮厂 |
主分类号: | F42B4/04 | 分类号: | F42B4/04 |
代理公司: | 株洲市专利事务所 | 代理人: | 刘志刚,邹常友 |
地址: | 412212 *** | 国省代码: | 湖南;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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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机制 出口 爆竹 | ||
本实用新型涉及到一种机制出口花皮炮竹。
现有炮竹制作上存在的缺点是:大量使用人力,手工制作效率低而产品离散度大,质量极不稳定,打响率低,难以满足国内外用户日益增长的要求。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是提供一种机制出口花皮炮竹,可克服手工制作离散度大、质量极不稳定的缺点,以满足国内外用户的要求。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是以下述方式实现的,在机制纸筒内装有高10~13mm的紧固剂底芯,上装火药芯,火药芯上装高8-10mm的紧固剂顶芯,引线穿过紧固剂顶芯与火药相连接。
该机制花皮炮竹的优点是全部采用机械化生产,外观整齐划一,编结紧凑,爆响率在90%以上,装药量得到严格控制,最大声级不超过150dB,安全可靠。完全符合国标GB10631-89及美标所AFSL条例之要求。
本实用新型的实施例由附图给出,下面结合附图说明本实用新型的详细情况。
参见附图,本机制花皮炮竹包括引线(1),外经φ6.3mm、内经φ3mm的机制纸筒(2)该纸筒采用特殊机械制作、致密、均匀、划一,纸筒(3)内有高10-15mm的紧固剂底芯(6),火药芯(5),高8-10mm的紧固剂顶芯(4),并采用紧固剂封顶口(2),底口(7),引线(1)穿过紧固剂顶芯(3)与火药芯(5)相连,并严格控制火药芯重量≤0.05克,引线燃放时间在3-6秒之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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