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无眩机动车灯装置无效
申请号: | 92219607.9 | 申请日: | 1992-08-24 |
公开(公告)号: | CN2213658Y | 公开(公告)日: | 1995-11-29 |
发明(设计)人: | 周更新;周更亮 | 申请(专利权)人: | 周更新;周更亮 |
主分类号: | B60J3/06 | 分类号: | B60J3/06 |
代理公司: | 暂无信息 | 代理人: | 暂无信息 |
地址: | 256300*** | 国省代码: | 山东;3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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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机动 车灯 装置 | ||
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无眩目优点的机动车灯装置,特别是一种能够实用的装置。
目前,在机动车灯防眩目问题上已出现了几种设计方案,并已申请了专利,如:“会车变光自控装置”可在车距10~100米处自动变换大灯,使路面只有一辆车的大灯照明,避免司机眩目,还有最近报导的“汽车AB型防眩目灯泡”,虽然在一定程度上解决了眩目的问题。但仍然存在不能同时照明,防眩目效果不理想的问题。
本实用新型的任务是要提供一种实用的无眩目机动车灯装置设计方案,它不改变目前机动车灯系统的任何设计,通过加装部分装置即可实现司机在夜间行车、会车时不必重复操作变光器,只管开灯前进的目的。因为使用本装置后即可使司机能够看清自己车灯所照亮的物体,但看不到对面车灯所射来的强烈灯光,从而使司机感到夜间行车非常方便,提高了行车效率,保障了安全行车。
本实用新型的任务是以如下方式完成的:它是把原有车灯玻璃罩改用偏振片或在灯前加装一偏振片,在驾驶室内前挡风玻璃与司机眼睛之间也加装一偏振片,两偏振片起偏角成90°摩托车、三轮车等无挡风玻璃的车辆,司机可佩带偏光眼镜。其工作过程是这样的,对面车灯照来的灯光经过它本车灯前的偏振片,使光线变成偏振光,再经过偏振遮光板(或偏光眼镜)进入司机眼睛,因车灯偏振片和偏振遮光板(或偏光眼镜)起偏角相差90°,因此,光线不能通过,司机看不到对面直接射来的眩目灯光。而本车灯光虽然也经过两个起偏角相差90°的偏振片,灯光经被照射物体反射后,偏振光发生了很大变化,因而可以通过偏振遮光板(或偏光眼镜),同样对面车灯通过路面及其它物体反射来的灯光也能够通过偏振遮光板(或偏光眼镜)到达司机眼睛,从而实现了即能使双方司机看清路面和对面的车况及其它物体,又看不到对面眩目灯光的目的。
以下将结合附图对本实用新型作进一步详细描述。
图1是:本实用新型一种具体结构的纵向剖面图。
图2是:偏光眼镜。
图3是:偏振遮光板。
图4是:光线原理图。
参照图1:两片紧靠车灯玻璃的偏振片(3)与车灯玻璃复合在一起(或直接由偏振片制成的车灯),一块可活动的遮光板(1)置于玻璃与司机眼睛之间,夜间行车时放下,白天行车时提上。参照图4:A车车灯灯光一部分照在路面(5)上,经路面或其它物体反射后通过B车偏振遮光板(3)到达B车司机眼睛(4),另一部分照至B车,B车反射后经偏振遮光板(3)到达A车司机眼睛,但光线已不眩目。直射灯光因通过车灯前偏振片已变成直射偏振光,就不能通过对面车驾驶室内偏振片,不能形成眩目灯光,影响司机视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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